第105章我真的不想坐泰坦尼克(1/2)
梅露兰·多拉身材高挑一头钛金色头发,长得有点像像川皇长公主伊万卡。
她带着个哭丧脸的年轻女翻译一起来的,两人看上去都不到三十岁,各自拎着很大的公文包,好像随时准备逃难。
来的时候正好穆沐也在,苏长青没让她回避,把一伙谈笑风生的僵尸从车厢里轰出去,然后坐在里面谈了会。
这也是典型好莱坞模式的剧情,男主打大怪或者最终boss的时候,一定要女主在一旁观战。
吵架、打架没人看如同锦衣夜行,那多没意思。
梅露兰·多拉一点也不像工作人员说的那样咄咄逼人,反而很客气:“我们收到国内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问,就您的《我真的不想坐泰坦尼克》了解些情况。”
这说法可与之前大相径庭,那两个中方雇员一口咬定抄袭,让苏长青老老实实回去签弃权书。
其实苏长青也挺纳闷的,以前总说美丽国的人遇事第一反应就是威吓,唬不住再讲道理讲法律,因为一直缺乏直接打交道的经验,还以为是黑他们的,看来青山不改一直就这德性。
可再怎么说苏长青也是个知名导演,还获得过西方奖项,拿他当土包子吓唬不太合适吧?
不过设身处地一想也很正常,身处世界巅峰的人,一眼望去是没有其他人存在的,只有他们自己。
所以这些人缺乏一些基本常识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压根不在乎所谓常识,一件事的是非对错是他们来定的,常识是给别人遵从的。
然而苏长青却不允许梅露兰·多拉一句话带过:“我不认为您是来了解情况的,大家还是坦诚点比较好,之前你们的两个雇员指控我抄袭好莱坞作品,勒令我签署悔过弃权书,不然后果自负。”
后果自负梅露兰·多拉也说过,这时却露出惊讶的表情:“我们的雇员接触过您?”
“你们到我的公司大肆叫嚣,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梅露兰·多拉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我想这是误会,那两个雇员没有准确传达我们的本意。”
又是老套路,两个狗腿被卖了。
其实苏长青能大概猜到这件事的发展脉络。
《泰坦尼克号》项目已经成熟了,进入融资阶段,这时有人发现了苏长青的《我真的不想坐泰坦尼克》。
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是什么状况?
当然是有人抄袭!
《泰坦尼克号》是三亿美元的大制作,这可是史上最大一单电影投资,相当于现在三十亿,有人敢搅和?
这个项目是无法刹车的,虽然还没开拍,但是在墨西哥湾已经花费巨资建造了专门的摄制基地,几千万已经花出去了。
可剧情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简直难以想象。
目前这可是绝密,只有导演兼编剧卡梅隆一个人掌握全部剧情。
可以想象版权交易会议上卡梅隆被质疑时的困窘。
“会不会是你之前偶然看了这个中国人的,后来忘了,再写出来以为是自己原创?”
“不可能,那篇发表的杂志销量很低,我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到,这故事我构思三年了,而那篇是半年前发表的!”
“麻烦您回忆一下,是否有这样的情况,半年前我们剧本的某些剧情还与不一样,经过修改现在反而差不多一致了呢?”
“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认定我抄袭?”
这话是比较客观的,剧本一直在改,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就不能说人家抄的。
然而卡梅隆心里却知道,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半年前剧本与的相似度只有百分之七十,现在却达到了百分之八十。
难道真有可能两个人想出一样的故事,相似度达到百分之八十高?
这未免太离奇了。
事出反常就得查,这件事无论如何必须处理清楚。
最初的调查应该是好莱坞做的,从出版社很快查到苏长青头上:“是个导演?影视界同行?那就不用继续查了,肯定是这家伙通过某种特别的手段抄袭了卡梅隆!”
居然是个导演同行写的,那么所有的逻辑和细节都不重要了,马上通知驻华使馆处理这事。
使馆当然相信好莱坞,而且相当重视,秘书分三等,直接派出了仅次于文化参赞的一等秘书处理此事。
可美丽国毕竟不是草包国,梅露兰·多拉第一次接触四维后可能就感觉不大对劲,于是很慎重地调查了苏长青的背景。
这一查不要紧,发现苏长青虽然是个获国际奖的导演,可仍然是个没出过国的土包子,更没去过好莱坞,连护照都是近期刚办下来的,一次还没用过。
虽然他的《模特队》获得过第十九届洛杉矶影评人协会最佳服装设计奖,但与美丽国始终没有过任何联络,电话都没打过一个,难以想象他怎么可能抄袭了卡梅隆的故事。
这么一查就是半个来月,好莱坞那边急着交易版权,肯定催得很紧。
虽然事有蹊跷,可这事必须得尽快给好莱坞一个交待,本着自己人没错、其他人有罪推定的原则,最终先派两个中方雇员去强硬处理。
这就如同抢滩登陆之前,先来一波火力覆盖。
这么做很不严肃,可他们并不在乎得罪苏长青,软硬兼施才有可能尽快解决这事。
当然这些都是苏长青猜的,猜错了也不负责。
不管猜测对错,反正他打定主意死拖这事,拖到大家都没脾气为止。
所以他先长篇大论表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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