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世间最苦(1/2)
飞虹山陵园。
早上八点。
今日恰逢星期天,幼儿园不用上学。
所以一大早,楚歌一家三口便登山拜祭楚河。
林青烟一身休闲装扮,与平时职场精英的她判若两人。
即使不舍粉黛,也是美艳得不可方物。
萌萌继承了林青烟优秀的基因,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穿在身上。
活脱脱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公主。
再加上相貌与气质都出尘脱俗的楚歌。
这是极为养眼的一家三口。
林青烟并未与楚河见过面,只是道听途说,关于这位曾经北海商业大鳄的一些传闻。
传闻楚河乐善好施,是本地著名的慈善家。
北海诸多希望小学,都是由他资助的。
而且做人极讲诚信,宁愿自己吃亏,也不会让合作伙伴吃亏。
在北海的上流圈子,有着极佳的口碑。
人人提起他,都会竖起一个大拇指。
这位企业家,当初被人津津乐道的。
不仅仅是他做人做事,正气凛然。
自然还包括他那位把“天上人间”当做第二个家的败家子。
败家子自然就是楚歌。
楚氏集团蒸蒸日上的那段日子,身为楚家大少爷的楚歌。
实则风评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臭名昭著。
虽然作风不像日后的黎啸天等公子哥那般肆意妄为,无法无天。
可也干出了不少贻笑大方的荒唐事出来。
最荒唐的一次,是在天上人间一次性消费八位数的金钱,只为博美人一笑。
用败家子来称呼他,倒也不算冤枉。
是以,当年得知楚河是楚歌父亲的时候。
林青烟曾经一度替楚河感到遗憾。
毕竟,这样的大人物,不该生出那么一个只会纸醉金迷的儿子。
在那之后,楚家事变。
楚河莫名其妙暴毙,不少人自然都怀疑到那位败家子弑父夺权之上。
毕竟,他们父子关系不好。
在当年的北海,早就是人尽皆知的事。
之后,剧情就如同所有人预料的一样狗血。
败家子以杀人罪,锒铛入狱。
楚氏集团易手,改名为青草集团。
一个本地强族,就以这样嘀笑皆非的结果,永远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直到六年后。
那名败家子荣誉归来,摇身一变为北境军神。
大杀四方,重振楚家。
让楚氏集团这四个字,重新挂回了青草集团的大门之上。
一时间,卷起风雨震荡。
等一切都尘埃落定之时。
他们方才恍然大悟。
楚家有蛰龙。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六年的军旅生涯,早就让楚歌锻炼出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势。
可来到父亲的面前,却依旧很难做到泰然自若。
当年,年少无知的他,不了解父亲的良苦用心。
只觉得他心里只有工作,半点全无他这个儿子的心。
再加上从小就缺少母亲的陪伴。
所以直到成年后,依旧是活在叛逆期中。
楚河不喜欢他做什么,他就偏要做什么。
处处作对。
其实仔细想想。
无非,就是想要引起他的关注罢了。
他不是一个好儿子。
从未与自己父亲交心,也从未了解过父亲心中的难处。
更从未想过,在父亲身上还有背负着那么一个天大的秘密。
以至于为了这个秘密,最终命丧黄泉。
等他终于反应过来而后悔莫及的时候。
已经天人永隔了。
乃至成为楚歌这辈子最大的遗憾,甚至可以说是心魔。
好在,他做不好一名儿子,但至少现在有机会做一名好父亲。
他揉了揉萌萌的小脑袋,柔声道:“这是爷爷,叫爷爷。”
萌萌看了楚歌一眼,大致是心有感应,又或者是血浓于水。
破天荒的没有与楚歌顶嘴。
而是乖巧的叫了一声爷爷。
林青烟将鲜花放在墓碑之前,闭眼祷告。
萌萌有样学样,虔诚的跟着自己的妈妈,双手合十。
楚歌抬起头望天,果断撑起了黑色雨伞挡在了萌萌的头顶上。
这一举动,本是寻常。
却让楚歌有些恍如隔世。
当年的他,是热血少年。
在学校除了打架就是斗殴,还美名其曰青春就要放肆一把。
有一次惹了高年级的,被一群人拳打脚踢,好不狼狈。
是姗姗来迟的楚河,用手中的雨伞骂骂咧咧的赶走了那些兔崽子。
并且帮他撑起了伞,挡住了风雨。
楚歌是第一次见到儒雅的父亲,会大发雷霆,甚至面目狰狞到那个程度。
就好像是狮子护着小狮子一样。
那一日倾盆大雨,趴在地上的楚歌,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父亲骂着骂着,也跟着他笑了起来。
随后父子两勾肩搭背,就这样跑去吃了两碗路边的馄饨面。
第一次不是以争吵为结局。
那一日回家之后,父亲似乎对着自己背影呢喃着什么。
可楚歌却没有听清楚。
他本打算日后再问,也不迟。
可是,隔天,一大群兵马司的司员就冲进了他的房间,将茫然无措的他带走。
之后,以谋杀罪起诉他。
他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更别说去追问,父亲当时说了什么。
原来,生命中大多数的人啊。
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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