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九品十八制(3/3)
,不再入职朝廷。刘志再三挽留,无奈尹勋去意已决,他自觉使命已经完成,没必要在留在朝中。
更为了改革制度做出表率,使得一些被降低职位,满腹怨言者无法发作。
不过临走前,他推举被梁冀罢免的光禄勋尹颂,出任中书省大学士。
二人虽然都姓尹,却并不是亲属,尹颂的才能出众,刘志亲政后,当时的太尉黄琼也曾经征召过他,但却被他以为母守孝的理由拒绝了。
刘志亲召他进宫应对,发觉尹颂其人虽不在朝堂,但却对朝中事务十分清楚。
而且,他对此次改革也十分赞同,并给出了不少建议。
他的建议主要针对的律法,东汉时律法秉承了西汉武帝时期的制定的法律条文,外儒内法,刑法十分严苛。
后世虽然经过了一些删减,但仍然律条芜杂,苛条无限。
而且有些律法条款已经时过境迁,不再适合如今的形势,经过这么多制度改革之后,两边也产生了许多矛盾的地方,有些抵触。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刘志当即决定任命他为中书省大学生,联合秘书省与翰林院一起进行律法修撰。
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文,必须要紧密结合国情,为了国家的中心思想所服务,否则意义何在?
所以,刘志十分重视,一直以来他都忽视了法律条文的重要性,既然要改革,就必须改得彻底一点。
现在,也到了该动一动土地政策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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