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BLS演出结束(2/2)
惊讶,再到迷茫,最后整个人怔忡在电脑前,上半身全僵了,仿佛过电一样失去了语言能力。《假如》演罢,再唱《离歌》。
就连兴趣不是很大,只是看个热闹的刘素都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手机,被屏幕中的于蓝和“千色”吸引。
两首歌,即便算上报幕,总共也不到十分钟。
他们两个齐齐沉默了。
bls的直播胜在真实,台下乐迷们的反应也被一并收录了进去。《离歌》结束后,场子竟有几分钟的静默,导播或主持人都没出现,“千色”也只是静静地呆在舞台上,但没有任何人发出异议。
包括屏幕前的观众。
【……天啊……】
【我操,给老子听哭了】
【这小兔崽子看不出来还挺会唱,妈的】
【求问作曲作词的是哪路大神?!震惊我全家!】
【呜呜呜啊啊啊蓝蓝——】
【嘶,今年的bls质量很高啊】
【新生代崛起了吗这是?】
【于蓝是真的失恋过吗怎么唱得这么痛苦啊……】
光是从用词和语气就能看出哪些是“爱乐之家”的乐迷,哪些是路人,哪些是跟着“千色”过来的粉丝。
刘素憋了两秒,转头看向室友,试探着问:“……这不是摇滚吗?”
激情宣泄的曲调,直白真实的歌词,嘶哑且具有爆发力的高音,他这个外行听着感觉很摇滚啊?
陈映脸都憋红了:“算,算是吧。”
其实他能听得出来,《假如》和《离歌》也并非传统摇滚乐,只是含有一些摇滚要素而已,一定要分类的话也是“流行摇滚”。
但,和之前那两首不一样,这一次“千色”的曲子是真的以摇滚为主流行为辅,它的内核不说非常摇滚,也至少相当贴近了,跟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流行摇滚完全不同!
即便是陈映都找不出批评的点。
刘素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然后看了眼站在麦架后长发披散着的于蓝,再次试探着问道:
“那什么,你觉得这人不摇滚,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
陈映:“……”
妈的,你不要说得我们唱摇滚的人就一定长得很丑一样!
……妈的,好像确实都不咋好看。
他在心里接连骂了两句。
可恶,他就是看不惯于蓝这种小白脸嘛!!
摇滚人要是能靠长相就能超受欢迎被美女团团围住,哪还会有那么多伤心操蛋的人生故事!
呜呜呜,我们就是长得丑,招你惹你了!!!
其实陈映很喜欢的老牌摇滚巨星楚煌也这么说过:“呵呵,我人长得不帅啊,那不就只能靠气质了。”
妈的,所以这就是丑人都去唱摇滚的原因吗!
我不想承认!
陈映潸然泪下。
其实他知道长相不是摇滚乐的门槛,只是这类型的音乐太激烈太狂放,大家都沉浸在歌曲里纵情发泄,很少去管主唱和乐手长得好不好看。然而久而久之,这种现象反而让摇滚乐迷心里产生了一个思维定式:小白脸一定不适合也不懂摇滚。
虽然刘素这个外行人话说得直白了点,但真的就是这么个道理。
于蓝太好看了!所以他不行!
不要让摇滚圈的乐队人也跟着外貌内卷啊!那也太扎心了吧喂!
正是基于这样微妙的心理,才引得那么多乐迷排斥“千色”在bls的出演。
不过,在于蓝和他队友出色惊艳的发挥下,这些怒斥的声音基本都消失了。
偶然有几条不和谐的弹幕,也会迅速被老乐迷们喷回去。
因为他们虽然看不惯美型偶像插手乐队,但他们更清楚“千色”的实力如何!
既然实力到位了,那就没什么可骂的!
现在还嘴硬不肯承认的,我看你才是真不懂音乐,妈的,快喷下去,我们老乐迷跟你丢不起这人!
这就是他们,敢爱敢恨,说一不二,虽然也有刻板和偏执的地方,但却依旧直率豪爽。
弹得好,唱得好,所以我服气了!
“千色”bls!!!
线上直播齐刷刷地刷起了这句话,各种颜色的都有,交叠在一起蔚为壮观。
这些带颜色的弹幕可是做不了假的,因为每一种颜色都代表着该账号在“爱乐之家”不同级别的资历,资历越深颜色越显眼,而要拥有这种高调尊贵的弹幕特效,注册年份和平时的活跃度缺一不可。
很多对“爱乐之家”有所了解的人看见黄色和红色的弹幕也在刷“千色”bls,险些惊掉下巴。
这时候,突然一条象征着五年资历的黄色弹幕出现:“千色”于蓝sbl!!!
[蓝色]【???操!】
[紫色]【哪个傻逼发的弹幕!!】
[红色]【妈的,你长耳朵没有】
[红色]【给你五秒钟自己撤回去,老子丢不起这人】
“草草草!”
陈映手忙脚乱地撤弹幕。
他妈的,之前按得太顺手了,打错了啊啊啊啊!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