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为了回家(为盟主芭芭拉Y加更1/2)(1/2)
李自成没想过与后金硬碰硬,甚至连攻城都没想过,虽然城里住的都是后金的达官显贵,虽然那里才有更多的财宝。
但是如今财宝对于闯字营毫无用处,反倒是累赘,他需要食物、需要马匹,而这些都在城外,都在各部落的牧民手里。
当晚,闯字营趁着夜色,从长岭渡过辽河。
经过侦查,长岭以东六十里是野猪皮三子阿拜的领地,阿拜虽然不受后金黄台极的重视,但毕竟也是后金皇族嫡系,倘若能荡平他的牧区,至少接下里一个月都不用愁吃的。
“那虎墩兔真是帮了咱们大忙,倘若以后见着他,老子定要跟他喝个不醉不归。”李自成望着不远处牧区营地,突然对罗汝才道。
“还真是,虎墩兔毕竟是蒙古正统,有他在西边捣乱,黄台极自然坐卧不安,这阿拜手底下的兵想必也是被征调走,去对付那虎墩兔了。”罗汝才笑道。
前阵子虎墩兔在西边连战连捷,不仅本部没有遭受多大损失,还就地补充了兵员,其他投靠后金的蒙古部落坐卧不安,急忙向后金主子求援。
黄台极自然知道轻重,只得调集大军三征虎墩兔,其后方自然十分空虚,算是给了李自成绝佳的机会。
“叔,最好两面包抄,休要教鞑子跑了,这些鞑子可不比蒙古鞑子,相比于财宝牛羊,陛下应当最喜欢后金鞑子的那个老鼠辫儿。”李过骑在马上道。
李过说完,周围几个将领都小声笑笑,后金鞑子整个一光头,只在后脑勺留着铜钱大小的一撮头发,还要编成个细长的小辫子,闯字营的人时常拿这个嘲笑。
李过虽然是李自成的侄子,但其实却比李自成本人还大了六岁,在关内时,李自成除了军师李岩外,最信任的就是这个大侄子李过了。
“两面可不成,咱们人多,务必要快准狠,老罗,东边交给你了,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你们负责南边。”李自成命令道。
陛下喜欢后金鞑子的老鼠辫儿,这一点几乎成了闯字营将官的共识,但他们也不屑于拿当地汉人或者蒙古人来冒充。
一来没有必要,二来那老鼠辫儿并不好模仿,闯字营的将官也没整明白,后金鞑子是如何把头剃的那么光,唯独后脑勺那撮头发长的茂盛,倘若被朝廷发现,恐怕他们永远也回不去关内。
“掌盘,俺晓得了。”刚满十五岁的李定国沉声道。
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率领的还是张献忠的残部,他们三人也都是张献忠的义子,不过张献忠死后三人都姓回了原姓。
“以后莫再叫咱掌盘,咱们的家人可都在关内,咱们的目标就是回去,回去后保不齐就是大明的官军了,可不兴再搞咱那一套把式。”李自成提醒道。
李自成并没有对李定国等人区别对待,这里是关外,他得团结所有人,罗汝才也深知这一点,并主动将指挥权交给了李自成。
“大帅,这北面就交给咱如何?”刘宗敏手里提着一口鬼头刀,咧着嘴道。
“好!记住,动作要快,割头皮时尽量割得大一些,以防陛下认为我等冒功。”
李自成又交代了几句,这才命令部队缓缓向阿拜的部落靠近。
但一万骑兵的阵势还是太大了,在距离那营地二三百步时,闯字营已经被发现。
“为了回家,冲!”李自成随即大吼。
“为了回家,冲!”李自成身后的部将跟着大吼。
一万骑兵随即分成了四波,冲着后金的牧区营地分散包围,由于是晚上,营地内的鞑子早已慌作一团。
两百多步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瞬息便至,李定国一马当先,纵马一跃便跳过了营地的拒马桩,手中一杆长枪前刺,将一个老牧民穿了个对穿。
他也顾不上去割那块头皮,很快从营帐内冲过来三四个后金鞑子,李定国不仅不惧,反倒是主动冲了上来。
敌人太多,几个鞑子并不想恋战,但见一个十几岁的汉人小子就敢如此放肆,随即抽出弯刀迎了上去。
李定国长枪在手,一招飞龙在天砸在其中一个鞑子肩膀上,那鞑子本想用刀背阻挡,可李定国臂力惊人,竟直接将那鞑子砸的半跪在地,刘文秀和孙可望也相继赶上来与之混战在一起。
声势最大的当属刘宗敏一部,北边正好是这个牧区仅有的数百鞑子兵的驻地,刘宗敏领着千把人与之杀得正酣。
“他们是明人,明人安敢犯我?(蒙古语)”
不少鞑子兵甚至连盔甲都没来得及穿,从来都是他们攻掠大明,十几年来,还从未有过明人主动攻击他们的,此地已经算是后金的腹地,这怎能不让他们吃惊。
“哈哈哈!爷爷是明人,但照样犯你,不仅要犯你,爷爷还要杀你!”刘宗敏也听不懂这些鞑子喊的什么,手中鬼头大刀舞得虎虎生风,狞笑着砍倒一个又一个鞑子。
李自成和罗汝才两个主将并未加入这场屠杀,可不就是屠杀,营地内满打满算也不过一两千人,绝大多数还都是老弱。
二人将部下再次分散,用于截杀出逃的鞑子,因为崇祯皇帝对他们说过,不论老弱,只要是后金鞑子,都作数。
唯一让李自成不爽的是,这牧区内鞑子并不多,甚至连一半都不到,绝大多数牧民其实就是汉人,这些汉人身着破烂,一看就是鞑子的奴仆。
约莫半个时辰后,战斗就结束了,近半牧民选择投降,牧区营地内四处泛着血腥味儿,但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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