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改革三司(1/2)
宣政殿外,被打了三十棍的涉案官员中,只有一半侥幸活了下来,而另一半则是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代价,赵昕虽然没有直接砍他们的头,但刑不上士大夫的惯例还是被赵昕给打破了。
朝廷的大臣们虽然颇有微词,但眼下八千余百姓的性命在那里,谁也不敢不故百姓的怒火,所以对此事也只能漠视了。
老赵家也不是不杀士大夫,只是换了一个比较委婉的方式而已,那就是贬官,待你刚落好脚后,再一次贬谪,古代不向现代,去哪赴任都有火车飞机高铁做,一旦外派做官,近的十天半月,远的一年半载的都有,所以很多官员都是死在被贬的途中。
涉案的官员通通被锦衣卫给抄了家,族人发配流求,至于查抄的家财,一半上缴了国库,一半则进了赵昕的小金库。
包拯查案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不出三日就将涉及此事的商人和地主们全部查了出来,也很快就做出了处罚的决定,并且责令三日之内将十倍罚款缴清,否则抄没家财,发配边疆。
开封的商人们资金雄厚,这点罚款是毛毛雨,但开封的地主们面临十倍罚款,却是着急的上蹿下跳,最终苦求无果后,不得不咬牙抛售田地了,毕竟田地没了还可以再买回来,但一旦抄家发配边疆,那就真的是再也回不来了,因为这些地主们都听说了无论是广南南路还是琉球府,田地都是不允许买卖的。
先前,赵昕把锦绣卫中从事商业的部门给脱离了出来,成立了大宋皇商,并且宫中,两宫皇太后,太妃,以及赵昕的诸妃,他的姐姐赵徽柔都参与了其中,这只是刚开始创建,待做大之后,赵昕还打算让赵氏皇族参与其中。
所以在赵昕的授意之下,地主们出售的田地十之**都落到了皇商手中,赵昕命人选择合适的田地用来进一步扩大棉花的种植,除此外,赵昕还令人于两浙路购买了大片田地用来种植棉花。
那日宣政殿商议完事情后,赵昕给每位大臣都发了一件棉花做的棉衣,当大臣们穿着暖和的棉衣后,自然棉花的推广也就不成问题了,但仍然需要选择合适的田地用来种植棉花才行,毕竟赵昕不是赫鲁晓夫,喜欢玉米,就全国种玉米。
吃一堑长一智,当被罚了俸禄的政事堂的官员们,再次向开封的百姓们分发御寒物资之时,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甚至庞籍这个当朝宰相都冒着大雪,亲自去核实救灾物资的发放。
监察院长王举正刚上任,忙着适用监察院新的职能之时,自然没得及新官上任三把火。官员有贪污**,监察院难辞其咎,所以王举正、唐介等人被赵昕斥责之后,心里十分恼火,迅速的整肃完监察院之后,开始向贪官污吏们挥出手中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京西北路的官员们一时间人人自危,吏治清明,连带着朝廷的行政效率都有所提升。
养心殿内,赵昕正在翻看着大臣们上奏而来的劄子,有的是报告救灾进程的,有的是监察院呈上来官员贪污的劄子,还有的就是对于改革三司提出的意见。
宋朝皇帝之下有三个部门,即三司、政事堂、枢密院。再者就是殿中省,内侍省,御史台等等。
枢密院被赵昕肢解成军部和军机处,并且裁撤了原本就名存实亡的兵部,御史台整编成监察院,赵昕将目光瞄向了三司。
二府三司制是宋代为了削弱相权,加强君权的重要举措。三高官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设“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宰相只保留行政权,军政归枢密院,财政归“三司”,权力相互制衡。将政务、财政、监察等权分开,而大权则系於皇帝手中。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五代后唐明宗始设盐铁、度支和户部“三司”,宋初沿之。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三司之副长官为三司副使。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
盐铁之下设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税案、都盐案、茶案、铁案、设案等,掌管全国矿冶、茶、盐、商税、河渠和军器等。度支之下设八案:赏给案、钱帛案、粮料案、常平案、发运案、骑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国财赋之数。
户部之下设五案:户税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粮案,掌管全国户口、两税、酒税等事。三司的附属机构,有磨勘司、都主辖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折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
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与事务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元
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工部管辖,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这些改革似较合理。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因此,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后,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兼任枢密使,又兼管部分军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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