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绝卖(2/2)
一:人贬子。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有的人有钱买子女,有的人被迫卖子女,贫富分化是买卖义子存在的基础。
人贬每次贬来几个到十几个。
像卖猪仔一样,这家买一个,那家买一个,卖完了人贬就走了。
这种方式得来的养子,养父母均不知养子的亲生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买家也不与人贬子立契。
第二:中间人介绍。
在社会习俗中有一种说法‘卖子不叫儿子名’。
父母将子女卖出去是‘绝卖’,是不回头的。
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儿女有天然感情,不愿将他们出卖。
可连自己生存都不能为继,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将子女卖给富有人家,一则自己可以得到一笔钱,缓解极端困境。
二则子女今后生活得好一些。
父母与儿女双方都有比较好的机会。
养子买进家门后,要到祠堂内举行认亲仪式,并邀请族人、亲友围观。
拜祖宗,依照养父姓,按族谱辈分重新取名、入家谱。
做完这一步,养子即可以拥有继承财产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在家里、在族内、在乡间,养子的身份人所共知、不是秘密。
那么,买进来的养子会不会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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