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书屋手机小说首页小说搜索

返回《大秦:我长公子的身份被识破了》

笔趣阁书屋(00kshu.cc)

首页 >> 大秦:我长公子的身份被识破了 () >> 第104章 颇有乃父之风!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00kshu.cc/232708/

第104章 颇有乃父之风!(1/2)

“我~?”

秦轩眨巴着眼睛,傻眼了。

本想长袖善舞,不得罪扶苏。

所以即便对处置方案不满,但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才是将来可能继承帝位的人,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本想当个小透明,没想到还是被点名了。

一时间,脸上露出犹豫之色。

说实话吧,得罪大秦的长公子。

不说实话吧,皇帝那关又过不去。

毕竟,始皇帝现在还没吞水银做的丹药丸子,也算是鼎盛时期,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可无论怎么说都会得罪另一边,简直就是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

心里暗暗吐槽:你们爷俩玩游戏,拉上我这个外人做什么,我好方……。

可是在皇帝威严的目光下,又不敢不说话。

垂下头,低声道:“臣觉得陛下说的很对,不过长公子的处理想来也是自有道理的。臣愚钝,无法领悟个中深意。”

总结就一个意思,你们父子俩都对,我错了还不行么!

嬴政眉头皱起,沉声说道:“以后直接称扶苏!”

“是是是~!”

秦轩垂着头,连想都没想忙不迭点头。

开始还以为是皇帝对和稀泥的说法教训呢,都已经作好被训斥的准备,只要点头应和就可以了。

谁想到,居然是一句莫名其妙不搭边的话。

忽然神情一怔:“纳尼~?”

扶苏可是皇帝的亲儿子,即便不称呼长公子,也要称公子表示尊敬。

直呼其名是几个意思,这不是招恨吗?

况且长公子可是深受儒家思想荼毒的,对那些博士们强烈要求恢复周礼是大力支持的。

直呼其名,于礼制不符,这位长公子心里乐意才怪了!

扶苏诧异的眨了眨眼睛,也懵逼了。

自己好歹是皇帝的儿子,身份尊贵无比。

别说区区客卿了,就算是大秦的丞相,自己那个老丈人李斯也不敢直呼其名。

这成何体统?

嬴政威严的脸上愣了愣,诧异之色一闪而过。

连自己也意外竟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若是传出去,不知道大臣们会怎么揣测呢。

不过,让真正的长子称呼扶苏为长公子听起来更别扭!

赵高垂手站在一旁,见皇帝也懵逼。

眼珠子一转,急忙打圆场道:“陛下宽仁,见公子与客卿大人年龄相仿,所以才有如此随口一说。”

“哦~。”

秦轩瞬间明悟了。

原来,是皇帝随口一说了。

对于这位皇帝近侍的翻译,秦轩是百分百相信的。

要说对嬴政的了解,恐怕那些晚上被翻牌子的宾妃都不如这个胖子。

赵高虽然狡猾,但还不至于胆大妄为到敢当着皇帝面扭曲的地步。

所以,秦轩信了。

扶苏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急忙说道:“父皇,这于礼法不符啊!”

嬴政眼睛一瞪,语气坚决的说道:“朕金口玉言,说出的话岂能收回,你们照办就是!”

以千古一帝的霸道,既然已经说出口的话肯定是不可能收回,否则威严何在?

再加上扶苏那句‘于礼法不符’更是补刀一击。

嬴政早就厌烦了儒家常常把礼制挂在嘴边对自己挑刺。

脾气上来了,哪还管什么合不合乎礼法。

只要自己说合适,不合适也必须合适。

念头转动间,望向对面俊逸脸庞的目光也不由变得更柔和。

心里暗暗感叹:还是这小子懂朕的心啊!

温言鼓励道:“不用想着敷衍,把你想的说出来,朕恕你无罪!”

秦轩抬起头,一张脸苦的都快成了苦瓜。

若果在职场说错话,得罪了领导顶多被穿小鞋,撑破天也不过扣薪水开除。

可是在这个时代就不同了,抄家还能加一个腰斩或者五马分尸,会要命的!

苦着脸道:“臣愚钝,真不能理解陛下和公子…扶苏的意思。”

赵高垂手站在一旁,心里暗乐:长公子这是铁了心要装糊涂啊!

嬴政眯起眼睛,目光直视长子,心里也清楚他在顾忌什么。

毕竟,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

作为一个外人不愿意参与到皇帝和公子之间的事情,也是人之常情。

可惜

嬴政也是铁了心要听听这个儿子的看法。

对于皇帝来说,今日之事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谁对谁错。

而是哪个儿子的处理方式更合乎心意,更有资格成为继承者。

就眼前看来,对扶苏的处理方式很不满意。

为了拉拢,连皇家威严都不顾了。

将来若是继承了帝位,能压制一帮老臣?

能压制受重用的儒家?

恐怕大秦以法治国的国策,也要改变了……。

秦轩抬起头,小心翼翼道:“真要说?”

“必须说!”嬴政的语气不容置疑。

想了想,补充道:“你若再敢装糊涂,朕就收回你的爵位!没了爵位,你小子就等着服徭役吧!”

咯噔~!

秦轩心头一跳,浑身汗毛瞬间炸开。

辛辛苦苦装舔狗好不容易弄来的爵位要是没了,按律就真得去服徭役了。

那玩意,真会要命的!

到时候钱还在,人没了,那才悲催!

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面容儒雅的扶苏。

又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满面冷笑的皇帝。

既然必须得罪一方,秉着茄子专挑软得捏的原则。

状态提示: 第104章 颇有乃父之风!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