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那些曾经一起玩过的小伙伴们(1/3)
因为这个意外的小插曲,所以程远等人的行程又被耽误了,因为必须等警察过来,等人家处理好了问过话,大家才能继续走。没办法,车上只要出了一个抢劫犯,那一车人都不能走,必须经过调查后才能走,不可能立刻让你走人的。
在等警察来的时间,沈红已经抽出一条扎带,把匪徒的双手都给困了起来,这才拿出一瓶矿泉水,全部倒在对方的头上,让对方清醒了过来。
沈红的本意是让对方醒过来,然后逼着他下车去呆着,毕竟匪徒现在躺在车过道中间,非常的不方便,但没想到的是,匪徒一醒过来,立刻就呜呜呜的哭了起来,再没有先前的凶恶形象。
看到一个大男人前后差别这么大,而且哭得这么伤心,程远也动了好奇之心,就直接开始问话,没想到一问不要紧,居然得知这家伙跟自己还是同乡,都是一个村的!
“什么?你真是桃林镇林家村的?”得知对方的底细后,程远也是吃了一惊。
“嗯。”对方垂头丧气的点点头,“骗你这个干嘛,我真是。哎,给村里丢脸了。”
“你叫什么名字?是谁家的?”程远立刻皱眉问了起来。
要知道,林家村作为一个人口不过六百多户的村庄,户与户之间还是能多少知道点信息的,就算来往不密切,起码能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个人。
“俺爸叫林建华,我叫林天志。”对方耷拉着脑袋道。
“林天志?”程远愣了愣,“小石头?你是石头?你是林大叔的孩子,石头?”
“嗯?”听到对方叫出自己的小名,林天志也抬起头,看了看程远,“你是?”
“我是你程远哥啊。”程远笑了起来,“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还跟你一起玩过的,你忘了,我上初中的时候,还经常带你们去小清河抓鱼的。”
的确,仔细看过后,程远认出来对方的面容,的确是林天志,只不过程远初中后就离开家乡,这多年不见,彼此的相貌都有了改变,加上对方的气色也不好,这才一时之间没认出来,但如今仔细端详,还是能依稀辨认出来的。
“程远?啊,你是程远哥?程大爷家那个考上硕士的?”林天志也是吃了一惊,仔细一看,也认出了,的确就是当年的那个程远哥没错。
不过吃惊过后,林天志更是羞愧,直接噗通一下跪倒在程远跟前,埋头痛哭起来:“对不起,程远哥,我不知道是你,我,我不是人,对不起,都怪我一时想不开,我,我……呜呜呜。”
看他哭的这么伤心,加上周围有不少外人在,程远也不多说什么,让王涛拉起他一起下了车,然后才在路边继续问起了话,比如说,他最近过的怎么样,为什么会来抢劫。
原来,这林天志之所以来打劫,还真是一时头脑发热,主要原因还是为了钱,或者说,被未来丈母娘给逼的。
程远自从初中毕业后就以优异的成绩离开了家乡,,之后高考毕业,更是去了上东市,之后虽然也回家探过亲,但毕竟只能是走马观花,知道个表面,对老家的详细情况并不了解,最起码,当年一起玩过的小伙伴基本都疏远了,或者说基本不联系了,根本不知道当年的小伙伴们都是个什么情况。
就比如这个林天志,只比程远小四岁,但在当年可是经常跟着程远屁股后面玩的,那时候的农村,由于经济情况并不好,所以他们也没啥可玩的玩具,就是玩弹弓,掏鸟蛋,玩泥巴,抓鱼虾之类的,倒也十分欢乐。
可是,程远在初中毕业后,就去了县一中,但林天志却没有成员那么好的学习头脑,或者说,整个村,就程远一个去了县一中的,其他人在年龄渐长后,都开始为生活奔波,根本就没有当年在河边指点江山,大声说理想说抱负的力量跟勇气了。
就比如这个林天志,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理想,家里又没钱上高中,就早早的出来打工,期间也干过不少工作,但总因为学历太低,所以收入低,工作累。后来,他一咬牙,一边打工,一边考了个职业中专,这才终于在市区的一家电子厂留下来打工,收入还算稳定,至少在这个sān_jí市的临河市来说,这个收入是过得去的。
在电子厂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同乡不同村的一个女孩子,因为彼此同乡,有很多共同话题,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自然而然就发展成了情侣。
这年轻人吗,正是血气方刚,男女那个事儿一旦尝过,就食髓知味,那什么的比较频繁,加上对避孕方面了解的也不是很多,害羞的心理还比较多,所以一不小心就让女方怀了孕。
林天志倒是有点担当,怀孕了,自然要娶对方做老婆,所以就跟女方回了家,想谈结婚的事儿。
本来以为有了孩子,那自然一切好办,可没想到,女方的娘家对此并不买账,还说要结婚可以,但必须在市区有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还得买一辆最少十五万的车,另外还得送八万块的彩礼给女方家里,并且在他们村大摆筵席,最少要十八桌。
这些要求可难倒了林天志,他就一普通打工的,家里也并不富裕,更不用说还有个上高中的弟弟以及上小学的妹妹了,换句话说,他实在拿不出这些钱来。
拿不出钱,加上女方家里也摸清了林天志家里的情况,于是立刻翻脸,强行把闺女锁在家里,并且要让对方打掉孩子,并且苦口婆心的劝自家闺女,说什么这样没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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