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猎狐1(1/2)
从空间中出来的陈晨一下心情好了很多,对自己以后要做的事也哟了清晰的认识。因为自己发展过慢而引起的焦虑,经过皇的开导和用他的亲身经历说明后,陈晨的心里立刻就平衡了,虽然我发展的慢,可是我足够安全啊。
还好自己在维克多面前展露的是异能,没有让他知道自己空间的秘密,没看皇有多惨啊,被自己的女人背叛,还差点害死他,还好自己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谁都不说。
陈晨在自己的房间想着想着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陈晨伸了个懒腰,然后起来洗漱“今天心情不错,看来维克多说到对,自己应该享受生活。不知道他会给我安排什么活动呢,还有点小期待呢。”陈晨边刷牙边想。
到他出来的时候,缇娜已经出现在房间里的,陈晨出来一看缇娜在,立刻退到洗手间里说“缇娜,你怎么进来了,把衣服放哪里吧。我自己会穿的,今天就不要你服侍了,”陈晨起来的时候只穿了一跳短裤,所以几乎是赤果果的,当然要藏起来,免得被缇娜非礼。
鉴于缇娜的前科,陈晨只能躲进了洗手间,不然凯萨琳不在,自己该犯错误了。
缇娜则在外面偷笑,看到陈晨的身材果然不错,宽厚的胸膛还有两块大胸肌,小腹更是八块。
绝对是标准的型男,关键是和肌肉男比起来,陈晨的肌肉显得更加的柔和,让人感觉更舒服。
最终缇娜还是出去了,陈晨一直不出来,她有什么办法,难道真的冲进去,那可不行毕竟陈晨才是主人,穿衣服的时候吃吃豆腐是小事,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冲进去绝不是聪明的做法。
看到缇娜出去了,陈晨才放心,现在的女仆越来越大胆了,她们完全不怕陈晨做什么,甚至还很期待陈晨能对她们做点什么,当然陈晨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陈晨穿好了衣服下了楼,维克多则像往常一样等在哪里,作为一个合格的管家,主人需要什么都应该第一时间做到,所以维克多为了帮助陈晨散心,今天特意安排了活动,他希望自己的主人能够喜欢。
“主人,您先用早餐吧,然后我带您去一个地方,相信您会喜欢哪里的。”维克多卖了个关子。
“好吧,如果我吃完饭发现我不喜欢,你会知道我的怒火的。”陈晨和维克多开着玩笑说。
巍峨看的看得出,陈晨的心情变好了,不过这正是他希望的,当然今天的活动还是要进行的,等到陈晨用完了早餐后。
陈晨和维克多来到了马场,陈晨看着里面正在奔跑的骏马说:“难道你今天的活动就是带我骑马,虽然我喜欢这个活动,可是这太普通了吧?”
维克多笑着说:“当然不只是骑马,主人请跟我来,我们得去找夏洛克他们。”
看到维克多还在保持神秘,陈晨笑笑跟了过去。
“夏洛克,过来,你准备好了吗?我们今天可不用猎枪,必须用弓箭。”维克多在马厩外面喊道。
神秘活动要用到枪和弓箭,陈晨大概知道是什么了,无非是打猎之类的,不过他喜欢这个活动。
夏洛克出来了,拿着几幅马具说:“我当然准备好了,可是主人会骑马吗?要知道今天可是要奔跑着前进的。”
陈晨听到夏洛克的疑问开口了:“没问题,放心吧不会比你们慢的,今天是要打猎对吗,我喜欢这个项目,我还从来没打过呢,今天终于可以尝试了。”
维克多看主人既然已经猜到了,索性大方的说了出来:“主人,没错是打猎,不过不是普通的打猎,是猎狐。要知道在英国即便是普通的富豪,也不一定玩的起的,这是属于贵族的运动。”
陈晨听到还有这个名头,抬了太眉毛说:“我很期待,只是为什么不用枪呢,用弓箭的话很麻烦。”
“主人,如果用枪的话火药味会干扰猎犬的嗅觉,这样的话猎狐就玩不了了,这也是为什么猎狐的人即便看到狐狸也不开枪的原因。”维克多在一旁解释到。
“冈萨雷斯快来帮我,把马都牵过来,我好上马鞍。”夏洛克在里面叫来冈萨雷斯。
一会的功夫马鞍就上完了,陈晨走到了里面,看着自己的混血阿哈尔捷金马,他给它取的名字就是铜爵,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是秦始皇的七大名马之一,虽然其他的名马名字也很好,可是陈晨就是觉得铜爵最适合它。
陈晨来考铜爵身边,喂它吃了一把精料,其实铜爵和他已经很熟悉了,在从贝雷斯那里买来它之后,发现铜爵不光有汗血宝马的优点,甚至比汗血宝马更强,虽然他没有真正见过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可是大家不是说混血儿一般都很聪明漂亮吗,至少在铜爵身上能感觉到它的聪明,至于漂亮那还用说吗?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就被吸引了。
陈晨骑上了铜爵的马背,铜爵感觉到了陈晨的存在,可是它没有挣扎狂躁,因为它自动这是它的主人。
而夏洛克则骑上了自己的冠军,冠军在一出来的时候就高兴的又跳又叫,很兴奋它知道今天可以出去活动了,没看夏洛克已经给它装上了马鞍了吗。
而维克多则选择了一匹温顺的汉诺威,他选择的是一匹母马,因为它们相对的更温顺,维克多可不想自己发生什么意外。
“我们现在就出发吗?你不是说猎狐要猎犬吗?狗在哪里?”坐在马上的陈晨显得格外的高大,对着维克多问。
“主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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