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汝不若犬乎!(求追读)(1/2)
鱼儿都被两人愈发变大的声音吓坏了。
导致坐了一上午,两人加起来没钓到第三条鱼。
中午两个人也将就了。
正好两条鱼,一人一条。
刚摆上桌。
“看一眼,吃饭?”
余生问,陈生立马知道拿出手机,看榜单......他们两个一起出的道,一起发的第一首歌,一起成为的歌王......可默契了。
看完,放下手机,完全没有意外。
“不出所料。”陈生叹了口气。
“热度指数破首日纪录了吧?”余生补充问。
“破了......首日3w开外。”
“......这属于撞天花板上了。”
“是的,输给这首,大家都输,其实也不算太丢人。”
说着把手机屏幕共享到电视大屏上。
看着为首的《青花瓷》,
下边踩着的全是歌王......
两个好基友愣了好久,
开局《夜曲》《青花瓷》......
这辈子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老陈,把这个月的大家拉个群吧。”
余生吃完鱼,突然提议道。
“群名就叫复仇者。”
“这个可以。”陈生点头附和,“歌我是服气的,可对于人......大家应该都是不服的。”
“对。”余生很坦然的面对了这次的失利,“输一次没事的,下次他发歌我依旧打算重拳出击......创作者嘛,终归有思路枯竭的一天,或者一刻,我相信李勋也肯定有的,或许不是下次,但一次又一次,总有一次,我能逮住他。”
要不说,能玩到一起去呢,陈生对这话极其的赞同,“是的,谁能说赢一次不算赢呢?”
“现在李勋的处境,我们可以输无数次,但他只要输一次......我们就胜利了。”
这话......在理。
“没错。”余生甚至拿出了手机,“我把我那条微博置顶了,激励自己,赢一次李勋我就删了了。”
“我也置顶。”
“好兄弟,我相信总有一天,这条微博会消失在我们账号里边的。”
“对,这话没有一点毛病。”
嗯,没毛病。
......
12点都过了。
李勋上的评价挺在意的,但发了歌之后,就没什么关注了。
毕竟,上次的《夜曲》,这次的《青花瓷》......
就两字,无敌。
也确实,《青花瓷》这整首曲子所蕴含的东西太丰富了。
这是华夏都暂时没有出现,或者发展埂
这歌词的底蕴,加上曲子的精妙......
虽然真的有很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李勋这个人,
但有一说一,他们对无论是《夜曲》,还是《青花瓷》,就很气,下不去口......
对李勋这货有多讨厌,就对他的作品有多喜欢。
这歌词一出,有些乐评人实在忍不住了,再不能点评这种能够在流行音乐史都留下浓墨,他们就要疯了!
于是,终于,抱着有可能被黑粉爆破的风险,有人开始下场点评,这是一个微博有着大几百万粉丝的,大乐评人,也是华夏音乐学院的一个老师,
“古今合璧,极具古典韵味,与旋律配合时唯觉浑圆天成,以极具华夏古典特色的词藻,与丰富的修辞,丰富了艺术表现力,提升了文化品味和艺术内涵,使之俨然成为一副水墨丹青画。
同时,又使静态的歌词动态化,让艺术形象跃然纸上,人也随之走进所绘的意境中......
我不得不承认,这首青花瓷的旋律简洁优美,歌词清素淡雅,又内涵丰富,令人回味无穷,实为不可多得之佳作......
当然作者行为与作品无关,我的评价只针,有关于李勋,
我的评价是,汝不若犬乎。”
此文一出,反响极其的热烈。
没有想象中的黑粉爆破,网上的网友,对这评论,别说,还挺赞同。
甚至还在附和。
“不愧是音乐系的教授,评价很好,完全不失偏颇,我赞了。”
“青花瓷我承认是很好的作品,也加到了我的歌单里,包括夜曲,关于李勋这人,不若犬......文化人,用得妙。”
“汝,你,李......好一个李不若犬乎,用得妙,这话值得我打赏一百块。”
“歌和人,咱们各认各的,歌熟,李勋?真不熟。”
“是的,李勋你别找我了,我怕青花瓷误会。”
“......”
这下,可算是打通了网友们的任督二脉。
本来大家都纠结。
歌是真的喜欢,人却是真的讨厌。
现在,不纠结了。
青花瓷是神,李勋是狗。
这有问题吗?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紧接着呢,有些也已经憋得人麻了的......诗词评论家们,诗词圈子里的人,终于找到了方向。
借由这种,作品与人各论各的形式。
终于开始吹嘘李勋那些诗词了。
一时间,网上默契的无视了李勋这个人,从而重点关注了那一首首的作品,
在这种声音下,
甚至有诗词协会的官方也按耐不住了,亲自下场了,先是肯定了李勋拿出来的诗词的地位,然后转手又表达了他们对李勋本人的不满。
反正,网上现在一踩一捧的手段,已经玩得极其的高深了。
踩李勋,捧作品,已经成了一种新风向。
一夜没睡,到现在上网冲浪,都还很有精神的徐正,看着网上的种种信息,终于笑了。
“这才对嘛,李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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