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杀你如屠狗(1/2)
什么是狂妄?
反正没有一个人觉得李枫很狂妄,大家都觉得他是神经病,连叶家千金都敢打,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还扬言要去叶家警告叶家家主?
你***的以为你是谁啊!国家元首?还是枢处的老大?
既然都已经打了,马元干脆豁出去了。
“叶姐!快出去吧!”
“马元!本姐要杀了你!杀了你!”
叶白琴似乎失控了,她向马元张牙舞爪,恨不得将马元剥皮抽筋。
“马元!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你们马家就要完了!毁在你的手上!”
“马家毁不毁我手上不关你们事,叶姐,我劝你赶紧出去,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大反转转的太陡、太突然,很多饶脑回路都没有转过来,形势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简直是方夜谭一般!
叶白琴深吸了一口气,掏出手机嘶吼道:“你等着!你们都等着!”
她拨通了自己父亲的电话,可惜没有人接听,她又立刻用力在手机屏幕上按动,拨通了另一个电话,哭道:“王勋,快过来!我被人打了!你要帮我杀了他们!我就在校外的烧烤店里!”
“王勋?京城第一少王勋!”
“她竟然在跟王勋打电话,王家那位!”
王勋今年大三,但早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名震京城,他是王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燕京王家未来的家主,这是一个十分显赫的身份。
二十二岁的王勋已经在掌管王家下面一个大型的集团,平日来往的都是华夏的巨富,或者一国的元首,达到了很多人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地步。
听,在华夏无数女人都想嫁给王勋,只要嫁给他,下辈子的下辈子都不用再愁了。
叶白琴挂羚话,她坐在一个座位上,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像一只愤怒的狮子吼道:“本大姐今把这里买下来,谁敢赶我出去!”
“马元,你是想让我亲自动手?”李枫一边吃着花生,一边漫不经心道。
马元吓了一条,他恍惚间瞥过去,看见李枫不经意地抬头『露』出的比刀子还要锋利的目光,觉得似乎真有一柄匕首向他刺来。
“叶家三姐!快出去吧!”
叶白琴气得脸上白一块青一块。
“这位同学,有些过分了吧,竟然在公众场合为难一个女孩子。”突然,有一个男生站了起来,这个男生长得面目清秀,皮肤白嫩,活脱脱的一个美男子。
此时,他正一脸正义凛然地看着这边。
马元定眼望去,微微一怔:“是沈少!”
没想到这区区的烧烤店,今竟然坐了好几个大人物,马元有些吃不消。
叶白琴也就算了,连沈家的七少沈云也在这里。
沈家和叶家同为燕京十大豪门,沈云在家中最,姐姐疼哥哥爱,从跋扈纨绔,马元自认自己已经是纨绔子弟,但和沈云比起来,那就差了一大截了。
别看他长得斯斯文文,此时一脸大义凛然,但玩起女人来,比谁都可怕。
这些也许别人不知道,但马元却清楚得很,为了搭好和沈家的关系,马元给这位沈七少送过不少美女,还曾经不止一次请他到名贵的风月场合fēng_liú。
被这位沈七少玩过的女人,不是死了就是残了。
身为豪门的千金,叶白琴自然是认识沈云的,见沈云也站出来了,她心中大喜。
马元心中一阵绞痛,得罪叶家一家他已经觉得都要塌下来了,现在又来了一个沈家,一时间,他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求助式地看着李枫。
李枫道:“过分?她将我的朋友赶出去,我将她赶出去,哪里过分?”
沈云瞥了一眼叶语凝,心中早已打定主意今晚要在床上把叶语凝给办了,口中却道:“叶三姐乃是叶家嫡系,千金之躯,你这个朋友不过是一个旁系,让她出去已经很给面子了。”
李枫却道:“她不过是区区叶家的一个嫡系,我没杀她,让她滚出去,也已经很给她面子了。”
沈云顿时面『色』一沉:“你以为你是谁!你这是在挑战燕京两大豪门!”
“那又如何?在你们眼中,她不过是一个旁系,身份低微,但在我眼中,她是我的朋友,比你们不知高贵多少,那你们这些豪门子弟,不过是蝼蚁,我现在心情好,不想杀你们,若我心情不好,全杀了!若是再把我惹怒了,我灭了你沈家和叶家!”
他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狂妄!太狂妄了!竟然想以一己之力对抗燕京两大豪门,还扬言要灭了沈家和叶家!
罗日晨摇了摇头,心道:看来要和这家伙保持距离,免得受到牵连。
连林烨有同样的想法,至于杨云哲似乎完全不理会所发生的事情,抱着可乐大口大口喝。
“好!很好!”沈云怒极反笑,“真是无知者无畏!今不好好教训你一顿,岂不是随便一只阿猫阿狗都敢在我沈家面前叫嚣!”
话间,他已经站起来,手中拿着一只啤酒瓶。
“马元,你要是敢对本少动手,本少灭了你马家!”
沈云撇过头冷冷道,果然,马元怔在原地不敢动了。
在沈云面前,他毕竟是人物,生心理弱势,刚才之所以敢出手打叶白琴,一是有李枫撑腰,二是叶白琴毕竟是女孩子,身上的气势偏柔。
虽然不敢动,但马元也知道,这一次沈家七少只怕是要吃瘪了。
沈云走到李枫的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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