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局的事(1/1)
很多人都在留言区劝我。
要赵雷雷和张建辉玩完。
其实他俩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玩完咯。可是曾经发生过的好多事情,还有故事里头的事都要有个结局才行,就算爱情死,也要有个死的过程和理由。
还没开始就结束,你们会打我的。
比如我这样写:我叫赵雷雷,今年二十岁,我是个大学生。我不去夜总会。 《权利的游戏》完。
再比如我这样写:
我尴尬的向后退了一步,低着头朝上看去,眼睛无意间瞥到了一双鞋子。那是一双男士鞋子,欧美流行款式,真皮的,没准还是鳄鱼皮的,灯光一照,亮涔涔的,简直能把我眼睛晃瞎。
光看这个鞋子,我整个人都给傻在原地了、这鞋子估计能顶我在地摊上头买的鞋子贵一百倍,还多。
“你瞎啊,撞我心上了。”那人语气不善的看着我,对我一见钟脸了。从此以后,我靠着自己的美貌过上了发家致富的日子,和喜欢的在在一起长相厮守,他要带我行走天涯,我说太累了,所以他买了地图挂在家里给我看,虽然我人没出门,可是我的心已经跟他去了全球。后来我们生了一窝子宝宝,成立了国内最牛逼的玛丽苏球场联盟,我的孩子们名字都特别个性,全靠他爸爸张建辉有文化。
分别是:奥特曼,葫芦娃,郭美美,李刚,小明……
总之总之,我很幸福,成为了一个每天都在二千万平米醒来的小公主,有一百多个女仆伺候,地铁卡全都是上千万的存款。
我幸福,我希望大家也幸福。
《权利的游戏》终!
哈哈哈哈哈。不闹了。要是真这样写,我自己都会给恶心死。
接下来,我要不忘初心,继续我写我的故事。
没什么,就是想给赵雷雷一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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