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闹上法庭(2/2)
还记得汪思思的灵魂附体吗?最近就被驱赶走了。刘母也站起来帮言,她要是附体了,不可能跟我们争孩子的姓氏。林峰附体说,那不见得,说不定还争得厉害些。
公诉人站起来摇摇手讲,不谈论灵魂附体的事了,我们人间的法庭依照人间的法律条款说话,一切都以事实为依据,不可以把一些虚幻的东西扯出来作为理由,我们也不会采纳。
宗律师亦站起来讲,我刚才听被告陈述了三条理由,认为前一条,还有一点道理,后两条是胡扯,法庭不可能采纳。
龙律师接过话讲,只要前一条理由就够了,林峰与吴喜妹有了结婚证书,孩子跟爸爸姓林是天经地义的,至于后两条理由可以不采纳,但是说一说也无妨,因为林峰附体是一种特殊情况。
宗律师说,我反对,孩子不应该姓林……
公诉人说,你们不要争了,由审判长裁决。
审判长站起来做个手势讲,长话短说,你们不必相争,现在采取折中方式判决这起婴孩姓氏相争案,既不按原告的来,也不按被告的来,本庭判定孩子跟她妈妈吴喜妹姓,也就是姓吴,你们不要争了,也不必争了。遂将法槌一敲,大声地讲,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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