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事件(1)(2/2)
>而战士则认为,这个方法是他想出来的,如果不是他想的这个方法,刺客可以什么钱都赚不到,连这个洞都不会知道,更别谈通过它赚到钱。/p
战士觉得,自己才应该再多分些,他就像一个专利的发明者,通过这个专利获得的收益,自然应该他占一大半。/p
而刺客在这个过程中,就像是他招来的一个工人,自然应该少分些,拿一些低微的工资就可以了,因为他招哪个刺客都可以搞定这个事。/p
两个人都有理,也都不愿意退让,争执不下,两人只好继续保持着这种合作关系,分配依然还是最开始的五五分。/p
虽然依然合作,但两人不再是朋友,渐渐的变成了陌生人甚至是仇人。/p
直到有一天,刺客打了个时间差,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把魔像全弄走了,等战士到了一看,什么也没留下。/p
刺客不承认是自己做的,更不会分给战士。/p
战士一看痕迹,自然就知道是刺客做的,他很生气,于是决定解聘这个工人,便另叫来一个刺客。/p
他自己严守第一个刺客,不让他靠近,而让第二个刺客进去拿取魔像。/p
之后,第一个刺客也叫来了他的朋友,以对抗战士,好方便自己进去抢魔像。/p
以上就是“湿地山洞事件”第二阶段,非常典型的事例,合伙人因利益纷争而发生矛盾,并最终引起关系破裂,甚至大打出手。/p
这样的事件在现实社会中极为普遍,也谈不上什么特殊的。/p
(本章完)/p
状态提示: 第103章 事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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