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番外五if上篇(2/4)
“不用麻烦了。”他对正要忙碌的ol。
原以为时差会很折磨人,但乐知时的床似乎是有一种可以令人快速入眠的魔力,宋煜躺下去,望着他窗台上放着的六盆小巧的植物,还有他未完成的画,嗅到蓬松被褥里混合着植物根茎、奶油和木质的淡淡香气,陷入昏沉的梦中。
比见到本人更早一步地睡到他的床上,这种行为总有一种微妙的冒犯感。宋煜隔天叠被子时,后知后觉地产生这种念头。
他一转身,看到乐知时贴了许多便利贴纸的书桌,他写英文的字体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写中文的感觉,是一种共通的纤细感,但宋煜没有细看,觉得不妥。尽管这个毫无防备的家伙已经把整个房间的使用权交给了他。
吃过早饭,他们就驱车前往了度假地,那是距离伦敦市一小时车程的乡村,地处英国南部,靠近一处海滨小镇,比起伦敦阴晴难测的天气,在乐奕的口中,那里有全英国最好的阳光。
快到的时候,拨出一个电话,宋煜看似无心地望着车窗外的风景,但手机里扩散出的细微声音却对他造成了某种磁场上的干扰。
他仿佛听到了乐知时的声音,但又是失真的、不明确的。
他听见ol名joey,叫他,而乐知时在那头说了什么,他听不清。这一点没来由的令宋煜产生了些许烦躁,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夏季不那么灼热,越过车窗的湿润夏风拂在脸上,感觉柔润,很像乐知时写信的风格。
[宋煜哥哥,听说你那边下了很长时间的雨,很巧的是伦敦也一样。昨天的傍晚突然下雨,我浑身被淋透,原本心情是很差的,但忽然想到你此时此刻可能也在雨中,就产生出一种很甜蜜的心情,感觉你和我其实很近。
一如既往地,希望你能早一点来,我在这里等你。]
车子驶入小镇,大片大片的绿色阔叶乔木,短绒地毯一样的青草坪上错落着蜂蜜色与深灰色的乡村小屋。
“到了。”乐奕将车停在一幢三层高的度假小屋前。他们下车绕到后备箱拿行李。宋煜提了一个黑色的箱子跟随进了房子,前院种着白色玫瑰和不具名的矮树,草坪摆放着茶桌和几个摇椅。房子的大门敞着,客厅的装潢温馨、桌子上放着一瓶拧开了的防晒乳、浅蓝色棒球帽和一盒开过的冰牛奶,椅子背上搭了一件红色的棉质短袖。
“他一定在后院。”语气笃定。
后院有水声,宋煜听到了。他感觉脚下的木质地板仿佛变成海湾的浮木,感官也变得敏感起来。
阳光在他踏出门的瞬间落到宋煜脸上,视线有些模糊,明晃晃的日光下一切都像是过曝的底片。他稍稍眯眼,浅紫色的绣球灌木丛显现出来,草叶中,一个雪白的背若隐若现,还有在空中扬起的水柱,一条隐隐伴随彩虹的透明弧线。
“joey!”插腰喝住他,“你又用浇花的水管冲凉了!”
水柱一瞬间消失,连同哗哗的水声也停止。
绣球花丛里转过一张惊惶的脸,阳光下的湿发散着金色光晕,眼睛很大,通透得像宝石一样。
见字如面。
原来见过的一百多封信,也抵不过惊鸿一面。
但受到责难的乐知时很快又扭头了。紧接着,宋煜听到一句拖着长音的、非常可爱的rry,看见他雪白的后背盖上了一块宽大的灰色浴巾,从灌木丛的另一头绕出来。
他光着脚踩在柔软草坪,一双白生生的腿,穿着一条藏青色泳裤,身上披着浴巾,但白皙的小腹和手臂依旧遮不住,湿漉漉的头发被捋到耳后,露出一双沾水后更纯真的眉眼。
“这是你每天盼着的哥哥。”故意用调侃的方式做了介绍。
乐知时有些窘迫地擦了擦自己的手,向宋煜伸出来,与他握了握。冷与暖的体温交融和传递,乐知时垂着的眼睫沾了水珠,微微发颤。
他声音也很好听,仿佛为了郑重,特意用中文开口,带着一点不明显的口音叫他“宋煜哥哥”。
一瞬间宋煜的大脑中闪过许多乐知时手写的信,大段大段亲昵的抱怨,充满孩子气的炫耀,和眼前这个人一一对应,生成出一种具象化的甜蜜。
宋煜的嘴角扬起细微的弧度,沉声,带着一点戏谑意味引用了乐知时的口头禅lovely,握着手对他说:“l you”
乐知时的耳朵尖仿佛被谁掐了似的,在太阳下呈现出半透明的红,他松了手,说自己去换衣服,然后一路跑进房子里,顺走了椅子上的红色短袖。
他浑身都透着一股充满生机的稚嫩感。
再见面是在宋煜三楼的房间,他正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忽然听到敲门声,一回头看见乐知时站在门边,穿着那件令他白得发光的红色上衣,和一条黑色短裤。他很自然地走进来,吹干的头发很蓬松,褐色微卷。
“你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乐知时略过了开场白,很直接地站到他的面前,无所顾忌地用充满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宋煜放下手中的一件防晒衣,也看向他,平静问:“哪里不一样?”
乐知时的嘴角忽然扬起笑意,手臂紧张地摆动了两下,又双手握住,舒了口气之后诚恳道:“比我想的还要英俊很多。”
见宋煜对待这种夸奖仿佛不为所动,乐知时又追问,“是不是有很多人夸你好看?你们学校的女孩儿是不是很多都会邀请你参加毕业舞会,当她们的男伴?”
宋煜挂好最后一件衣服,语气随意地背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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