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外交豁免权(2/2)
老板在保镖的护送下,派头十足的离开。吉姆则记下了一些事项,让这两个乡巴佬感受一下奢华腐败以及夜幕下的罪恶。按照安峰的意思,就是让他们舒服,也要让他们感受到离不开大佬的庇护。就得要双方都有筹码才好办事,他们给予安峰特权,而安峰控制这两个家伙今后的生活消费。
安峰如此热枕此事,原因不外乎“外交豁免权”。
外交豁免,属于国家元首,或者驻外大使馆人员特有的,享受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在内的特权。
就其中一项来说,人身不可侵犯权,即: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即使外交代表触犯当地法律,但该国警察或者军队都没有权利逮捕或者拘禁他。相反的,还必须要派人保证他的安全。
圣基茨和尼维斯正打算与中国建交,如果安峰趁机捞到一个外交代表的身份,享有外交豁免权,以后在中国不小心犯点事情,抱歉,警察管不了,因为他是外交代表,享有绝对豁免的权力。
他甚至可以请求中国政府派武警来保卫他的安全。而在出行方面,外国大使馆的车子是最牛的,闯红灯逆行什么的,看着办,反正警察管不了,你想管也行,一层层的把它当做外交事件来处理。
往返国内外的话,外交人员的随身物品享有很大的隐私权,机场安检?不!外交代表不能够被检查——除非是特别紧急的情况,但极少会发生。所以安峰在行李内藏一把枪来回飞都没问题。
就算被查出来,也抓不了他,因为他有刑事豁免权!被收缴——应该是暂时保管的物品,还得要在代表离开时返还。刑事豁免意味着一些重大案件,他有不受所在国法律追诉的特权——除非豁免权被取消。
而签证什么的,不存在。外交人员嘛,飞机来了就必须要空出位置停靠,绝对要一路vip到底,还可以让政府官方派车来接送,警车前方开道,理由就是“正式访问”。而低调的话,就是“私人访问”。
还有很多特权,或许对别国家的人没什么兴趣,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毫无意义,又不来中国玩。而安峰就不同,这是他祖国,父母亲友都在,每年还不得往返几次?有了外交特权,绝对便利很多。
而且他不是做那种驻扎外国的外交大使,而是作为一种隐晦存在的外交代表——代表不一定要在中国的,他能够往返穿梭于两国之间,至于什么时候来,住多久,什么时候回去,都没有规定。
安峰要的就是这种轻松和自由,再加上一点特权,虽然不一定用得上,但它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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