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 选择(2/3)
四重之境的长老吗?”对于丁峰的自信,杜长峰等人都不认为这是猖狂,因为他们见识过丁峰的逆天之处。
“你真的决定了?城内虽然安全,但也只是相对,哪怕最光明的学院之中,也不敢保证他一定不敢动手。”
杜长峰严肃道。
“放心吧!”
丁峰微微一笑,让杜长峰有些恍惚。
下午,重华城的执法队来到了飞马镇。杜长峰上去交涉,同时将马宽夸赞成了英雄,说是见盗匪肆虐,就主动的出手。却被马贼杀死,就连马宽的法器软鞭都交了上去!
另外还有来飞马镇做客的马广父子,也死于盗匪之手。
虽感觉到其中有猫腻,可盗匪却是真的,还为数不少。简单的处理后,将马宽的尸体带走了。
至于丁峰,已经先一步去了重华城。
飞马镇距离重华城不算远,只有一百余里罢了。
纵马飞奔,没要两个时辰就来到了重华城。
西门外,望着高大的城墙,丁峰有些恍惚,似乎又回到了圣砖大陆,回到了重华岛。如今的他,和当初何其的相像。
那时他刚穿越到重华岛。带着一颗兴奋的心走出了丁家堡,去见识外面的繁华。如今,他来到了重华城,实力虽和当初相近,可经历却天差地别。
他现在,肩膀上有一个世界的重任,虽然他刻意的暂时忘记,可亿万生命压在肩头上,又怎么会轻松?
城内很繁华,来来往往。叫买的叫卖的,到处都是。
丁峰稍微扫视,便往城北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来,可往北走。还是不会错的。
“哪来的野人,竟敢吃霸王餐,给我打!”
丁峰路过一家酒店门前,就看到一帮打手围着一个兽皮青年,随着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吩咐,纷纷朝着兽皮青年扑了过去。
“嘿嘿!饿了就吃。天经地义,可我吃了你们的,却没有钱,被你们打也是天经地义,那就来吧,我站着不动!”
兽皮青年憨厚的说着,他脸上挂着笑容,肩膀上扛着一个棒槌,一个大号的棒槌。兽皮青年本就近两米的身高,膀大腰圆,可他肩膀上的棒槌更大,好似一棵小树。
砰砰砰……!
这帮打手,都是三四级的武者,拥有几百斤的力气,拳头非同小可,可落在兽皮青年身上,却好似打在石头上,震的他们拳头发疼。
“我吃了三只烧鸡,一个猪腿,两只烤鸭,一锅排骨,六个素菜,四十八个馒头,你们打了我六十拳,够了吧!”
兽皮青年不在意的挠挠头,憨厚的说道。
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咧了咧嘴,知道碰上了一位不好惹的主儿,可要是放过对方,他也不甘心,正在犹豫时,兽皮青年又道,“要是不够,再打三十拳,就顶账了,要是多一拳,我的棒槌可不答应!出来时我娘说了,谁敢欺负我,就用棒槌狠狠的砸!”
说着,他抡起肩膀上的棒槌,往地上一砸,顿时地动山摇,前面出现了一个两米方圆的深坑,吓得十来个打手面无人色。
“这个、这个……!”
中年管家也骇了一跳,说话都不利索了。
丁峰微微一笑,走上前来,说道,“他欠了多少钱,我出?”
“咦?你为什么要出?我认识你吗?”
兽皮青年又挠挠头,一脸的疑惑。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丁峰微微一笑,扔给了对面管家模样的中年人一锭金子,“够了吧!”
“够了,够了!”
对方立马喜笑颜开,招呼打手退了去。
金子,是凡俗的通用货币,和当初的重华岛相差不大。
这凡俗的类似之处,也给了丁峰无尽的猜想。
“是认识了!”兽皮青年憨憨一笑,“你真好,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那好,可以先陪我吃饭吗?我还饿着肚子呢!”
丁峰微笑道,“对了,我叫丁峰!”
“我是牛小蛮。”牛小蛮摸摸肚子,“我还没吃饱呢,刚才之六成饱,可、可我没钱!”
“我请客!”
说着,就走进了这家酒馆。
刚才的中年人看到丁峰和牛小蛮进来,就是一个哆嗦,不过还是笑脸相迎,将他们引到了二楼临床的一个空桌。
“好酒好菜,摆满桌子,记住,多要肉食!”
丁峰吩咐了一声,又扔出了一定金子,这些金子,大多是从盗匪身上缴获的,离开时他拿了一些。
“丁峰,你真爽快,和我家寨子里的兄弟一样,都是响当当的!”牛小蛮兴奋道,“你应该比我大吧,要不,我叫你丁家哥哥?”
丁峰一抿嘴,知道牛小蛮憨厚,说道,“叫我峰哥吧,我曾经有一位兄弟,也是这样称呼我的!”
不由得,他想到了大牛。
只是牛小蛮比大牛还憨,不过却纯真,有着一颗赤子之心,这是最难得的,否则,他又怎么会上来替牛小蛮解围。
“峰哥?好,以后你就是我峰哥了,不过,做哥哥的,要管弟弟饭的,你会管吗?”
牛小蛮苦兮兮地说道。
丁峰哑然失笑,“当然,只要你不离开,管够、管饱!”
片刻功夫,大盆肉,大碗酒便上来了。
一顿猛吃豪饮,又一边聊着,两人的关系立即亲近了不少。
强大的武者,都有一个好胃,现在的丁峰也是一样,说不得能日啖一牛。
一桌子酒菜,被快速的横扫,随后丁峰又要了一桌子,直接将牛小蛮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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