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两则(1/1)
1.玄金
太宗时期,汾州地方传言,有青龙和白虎口吐一物在空中,发出的光象火一样,坠落到地上面隐没进地下二尺。
在那东西坠落的地方挖掘,得到一块黑金,宽一尺多,高七尺。
【原文】太宗时,汾州言,青龙白虎吐物在空中,有光如火,坠地隐入二尺。掘之,得玄金,广尺余,高七尺。(出《酉阳杂俎》)
2.邹骆驼
邹骆驼,长安人,早先家中贫穷,曾经用小车推蒸饼卖来维持生活。
每次越过胜业坊墙角埋的砖时,车轮碰上砖车子立即就翻,尘土把饼弄得很脏,邹骆驼为这很苦恼。
于是他拿来大锄刨去十几块砖。
砖下面有一大瓷瓮,容量在五十斗左右。
打开盖看,里面有好几斗金子。于是邹骆驼家巨富。
邹骆驼的儿子邹昉,和萧佺交情很深。
当时有人谈论说:萧佺是驸马的公子,邹昉是邹骆驼的儿子。他们的交情与道德品行无关,只因为有钱才使他们相互知心。
【原文】邹骆驼,长安人,先贫,尝以小车推蒸饼卖之。每胜业坊角有伏砖,车触之即翻,尘土涴其饼,驼苦之。乃将镬斫去十余砖,下有瓷瓮,容五斛许。开看,有金数斗,于是巨富。其子昉,与萧佺交厚。(“交厚”原作“附马”,据明抄本改。)时人语曰:“萧佺附马子,邹昉骆驼儿。非关道德合,只为钱相知。”(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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