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羜羯(1/1)
乾元中期,国家因为克复“二京”,粮饷供给不足。
监察御史康云间是淮度支使。
他对江淮一带的商旅百姓提出了加收五分之一的要求,用以补充当时急用。
洪州是江淮之间的一大都会,康云间让录事参军李惟燕掌管洪州之事。
有一个和尚,请求加收他一百万。
说完他就从腋下掏出一个小瓶来。
小瓶有拳头大小。问他瓶里装的是什么,他只是诡秘地笑笑,并不回答。
李惟燕因为要用收入的供给许多人,不能不照他说的去做,就装作吃惊地说:“您是如何得到这东西的?一定要卖它,可不能违背它的价格呀!”
有一个波斯胡人见了就如其价买了小瓶而去。
胡人来到扬州。长史邓景山知道这件事,就问那胡人是怎么回事。
胡人说:“瓶中装的是羜(zhu四声)羯。人得了它,就能受到鬼神的保护,走进火里不会被烧,掉进水里不会被淹。这是一种无价之宝,不是明珠珍宝可以达到的。”
于是,又加收胡人一万贯。胡人乐于输散其财,并不为恨。
其实瓶中装的是十二颗珍珠。
【原文】乾元中,国家以克复二京,粮饷不给。监察御史康云间,为江淮度支。率诸江淮商旅百姓五分之一,以补时用。洪州,江淮之间一都会也,云间令录事参军李惟燕典其事。有一僧人,请率百万。乃于腋下取一(“一僧人”至“取一”十三字原“作波斯胡人者率一万五千贯腋下”,据明抄本改)小瓶。大如合拳。问其所实。诡不实对(明抄本“实”作“肯”,原本“对”下有“请率百万”四字,据明抄本删),惟燕以所纳给众,难违其言,诈惊曰:“上人安得此物?必货此,当不违价。”有波斯胡人见之如其价以市之而去,(“有波斯”至“而去”十五字原作“僧试求五千而去”。据明抄本改)胡人至扬州。长史邓景山知其事,以问胡。胡云:“瓶中是紫羜羯。人得之者,为鬼神所护,入火不烧,涉水不溺。有其物而无其价,非明珠杂货宝所能及也。”又率胡人一万贯。胡乐输其财,而不为恨。瓶中有珠十二颗。(出《广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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