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七章 风尘走出的女子(1/2)
会做海参的人,怎么做都好吃,李玉兰葱爆海参和欧阳震华,美美的吃了一顿,一向爱显摆的她,在跳舞的时候也不忘跟她的那些朋友们显摆。
不知道是人老了,还是她将人想的太善良了,忘记了人都善嫉这件事儿。好东西可以有,但不是你有而是我有,我有了我开心,你有了我就不高兴。
轻则在心里头嫉妒,重则给你使绊子,让你也不高兴。你不高兴,她就高兴了。有些人总是有这样的,就是看不得别人好,谁好都不如自己好。
买完菜回家的时候,遇到了同来这个别墅区跳舞的一个女人,这个女子才不到五十岁,虽然老了,但是也能够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也应该算是有姿色的。
一双有着大大双眼皮的眼睛,甚至还开过眼角,可见年轻的时候多么的爱美,或许是因为之前保养失误了,就是一张脸皮看起来就像是一层纸,薄薄的糊在脸上。一说话,一有表情,那层纸就因为牵动,而皱成一团。
这个女人经常来李玉兰他们的这个小区跳舞,这个小区算是富豪区,能够在这里买的起别墅的,不是名人就是政客,再不然就是富甲一方的商贾。
虽然李玉兰他们只是沾了女婿的光,他把别墅送了他们二老,但是能够住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开始的时候,李玉兰也是极其的不适应,每次见到了她只能够在电视上见到的人,都是惊讶到下巴快要掉下来,然后跟年轻女孩子一样,激动的找纸找笔的要签名。
现在只要是能够常见到的,大概所有的签名她都收齐了,也没了之前的那些激动,或许这就是时间久了,习惯了。
倒是这个女人,经常打扮的特别时尚,像个贵太太一样的来这里跳广场舞。
他们这里虽然算富豪区,但是那些大街上流行的东西,在这里一样会有,只不过是更高端罢了。
她们的广场舞,看起来更优雅,更有艺术欣赏性,而且组织者都是非常有素养,有水准的人。
舞队名声在外,但也不是只让在这个小区的人可以加入,在外面的人,只要觉得喜欢也可以参与的。
这个女人就是住在别墅群外面的,但是每次跳舞她都会来,每次都打扮的很养眼,而且她跟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很好,对所有人,都是面带笑容,有求必应的。
那个热情,那个亲切,让李玉兰也觉得她很好,喜欢跟她多说几句话。
毕竟舞队里还有一些出身较好,家庭较好,天生眼睛就长在天上的人,有这么一群人是高傲的,看不起别人,总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所以跟她们打招呼挺累的,李玉兰也不喜欢那些人,自然跟容易说话的人,走的近一些。
“今天有活动吗?我怎么没听说啊。”
李玉兰拉着购物小车,看着香玲,她不知道她姓什么,但是大家都叫她香玲,所以她年长也叫她香玲。
香玲笑眯眯的走过来,看了看李玉兰拉着的购物车,这满满当当的每次碰到她,都能够看到她出去买东西,而且每次都买那么多,在这个别墅区的商场里买东西可不便宜,稍稍看不见买几样东西,动辄就好几百。
她只来过一次,就花掉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这个b反正她以后是不会装了,在商场容易遇到有钱人,但是太费钱了她可没那么多钱破费。
如果每次只是去逛逛又不买东西,几次还行,时间久了人家也会注意到她的。
所以倒不如来跳舞,在这里认识一些有钱人,给她介绍男朋友的可能性还高一些。
但是说白了,当她知道李玉兰就是大名鼎鼎的苏南歌的丈母娘的时候,心里头是着实狠狠的嫉妒了一把。
为此她回家还跟女儿大吵了一架让她和她现在的老公离婚,再找一个有钱人。
在她的眼中,李玉兰虽然风韵犹存,这个年纪还能够看出皮肤较好,人也算漂亮,但她回家翻了所有的报纸,杂志,上网查了苏南歌老婆的照片,就觉得欧阳和月根本没有她好看,也没有她女儿漂亮。
为什么长得没有她女儿漂亮,却能够嫁的那么好,为什么她女儿就要嫁给一个混混,一个赌徒。
她很不甘心,自己和丈夫离婚后,就一直过的不好,这么多年来找了无数的男朋友,没有一个像样的。
她一心想要削尖了脑袋往富人堆里扎,可是她忘记了一件事儿,什么样的人,可能注定过怎么样的人生。
不是说出身风尘的女子就不能够嫁的好,就不能够得到幸福。
而是在这个社会,很多出身不错的良家女孩,想要嫁的好人家都没那么容易。
香玲早先其实过的不错,年轻的时候人长的漂亮,父母离异之后,她十六岁就开始出入各种高档的会所,做**赚钱买各种奢侈品,在她十七岁那年遇到了一个银行行长,直接算是扭转了她当时的命运。
因为行长看上了她,直接将她包养,她的账户上给她存了几千万,她当时就觉得这一生都衣食无忧了,吃喝拉撒睡用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奢侈品,甚至上学背的包都是国际名牌,一步登天的感觉很好,在学校里很快也成了风云人物。
她对外宣称自己有个老爸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吹嘘自己的出身高贵,母亲在国外,那个时候就连学校的校草都追她。
然而当她在网络上注册的账号被黑客破解之后,她**,被包养的丑闻就被爆了出来,有人甚至在网络上攻击,要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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