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骗了小的,来了大的(2/2)
下,示意让她快走。余瑶见状,点点头不再多言,转身继续向前走去。
当两人走到小火煞的旁边时,看着紧贴在坑道另一侧墙壁的小火煞,他们的心提到了极点。
死死地屏住呼吸,放缓动作一步步轻轻地挪动,两人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小火煞,时刻注意着它有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
但是,正如余瑶猜测的那样,可能是因为刚诞生不久的缘故,这个小火煞竟然毫无反应,哪怕二人离它如此之近,它仍然如同雕塑一样紧紧地贴在坑道的墙壁上,吃奶一般的吸收着上面传来的热量。
当两人完全离开小火煞的警戒范围走到坑道的另一侧时,他们深深地吐了口气,相视一笑,脸上露出喜悦之极的笑容。
“这货是个吃货,咱们走那么近都没发现咱们,肯定是个白痴!”
李初一浑身轻松的玩笑道。
余瑶看了他一眼,笑笑说道:“它是白痴还不好?非要它聪明点发现了咱们,追的咱们鸡飞狗跳的你就高兴了?”
“我是狗!”李初一立刻说道。
余瑶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是在占她便宜,鸡飞狗跳他是狗,那她是什么?
想明白的余瑶立刻给了他一巴掌,眼睛一瞪。
“你是猪!”
看着揉着脑袋连连赔笑的李初一,余瑶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经历过这一切之后,她感觉跟这个满身神秘的师弟相处的越来越融洽了,李初一在她眼中也越来越好玩了,特别是他那胖乎乎的小脑袋,越抽越顺手。
虽然现在很危险,但是有这么个搞怪的师弟在身边,余瑶感觉到很放松也很开心,甚至比跟亲如姐妹的小雨在一起还要舒服。
李初一很聪明也很搞怪,能逗得她很开心,而她逗他也逗得很开心。同时,李初一也很神秘,身上就像一个百宝盒一样,仿佛有无穷的惊喜,就如之前保住两人性命的那个丑陋的葫芦,余瑶虽然没有多问,但傻子也能看出那个葫芦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炼制的。太虚宫的百劫老祖也有一个紫金色的葫芦法宝,余瑶见过几次,但先比之下,她还是感觉李初一的葫芦要更为强大一些。
没有催发之下,紧靠法宝残余的些许力量和本能反应就能护得二人周全,余姚甚至怀疑那葫芦是不是灵性至极开了灵智,已经产生了器灵成了灵器。
要知道,人界之中法宝数不胜数,但有自己器灵的灵器却极为罕见,可谓至宝。灵器不同于法宝,它是可以自行修炼的,据说它们修炼到极致时也会像修士一样渡劫,渡过之后也会飞升仙界,成为仙界人人垂涎的至宝仙灵器。
但不论是不是灵器,余瑶都没有多问,再熟的人若是随便乱问对方功法或者至宝,那可是极为犯忌讳的,弄不好会反目成仇、生死相争的。
她更没有要夺取的意思。一来与李初一患难与共,可谓生死之交了;二来法宝有灵有缘者得之,能见到已然是天幸,若是强行争夺惹得器灵不喜,那么灵器在手也与废品无异。
再说她又不是邪修,从小受到太虚宫谆谆教诲的她是有原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她自然清楚。与人争宝可以,但杀人夺宝是绝对做不来的。
而李初一最让他产生好感的,便是生灵灭爆炸时的那一刻挡在了她的身前,对她说出的那番霸气的话语。余瑶不得不承认,那一刻的李初一在她心中真的不是个孩子,而是个顶天立地男人,是个英雄,让她的心都有了一丝悸动。
只是,平时的李初一将这种英雄气掩藏的极深,甚至很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平时的他更像是一个淘气搞怪的孩子,一个自私自利贪生怕死的小无赖。
若是被李初一知道余瑶的这些想法,估计他会很自豪。他不是自豪自己有什么英雄气,他是自豪自己终于把道士装比的手段给学会了,身上也生出了一种道士所说的王八之气,连余瑶这种大美人都被自己所折服了。
虽然不明白王八有什么气质能让人折服,但是道士曾经说过“苦修千年万载终得道果,不如王八之气一朝在身”,相信道士绝对不会骗他的李初一自然从小就觉得王八之气很神奇很重要,甚于自己得修为......
看着怕自己再打他一巴掌而不停陪笑脸的李初一,余瑶微微一笑,心中暗想。
“小雨眼光不差,这小鬼等长大了性格稍微收敛收敛,确实是个良配!”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许配”出去的李初一看着余瑶似笑非笑的眼睛,心中暗暗叫苦。
不就是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嘛,有什么好生气的。以前那些青楼的姐姐听了我的玩笑,笑的都可开心了,哪有打人的!
想要开口再赔笑几句,却猛然听到一声巨大的怒吼传来,李初一的脸色猛然僵住,与旁边的余瑶同是一脸骇然的看向身后。
听着一声声的怒吼和隐隐传来的沉闷的脚步声,两人脸色狂变,惊恐的对视了一眼。
“火煞,大的!”
“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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