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税赋主要来源-酒税(1/2)
如此过了十天,现在军队开始行动起来,水军运输船从川北、川南通过运输船将粮草运送到最近的码头。
各团辎重营也开始行动,大家骑着三轮车将粮食拉到闹粮荒,价格奇高的州县。
即便通过水运,通过三轮车陆地运输,粮食运输成本降低甚多,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到,但一担粮食价格还是在3两银子以上,其价格远在太平时期4到5倍。
召集众人讨论如何降低粮价,在会上钱邦芑提出解决之道,那就是禁止酿酒。
这可是古代官员最喜欢采用的法子,每到粮食短缺,出现粮荒之时都全面禁止酿酒,减少社会上粮食消耗,最后达到解决粮荒的目的。
武将爱喝酒,文官爱喝茶,听到禁止酿酒武将一个个连呼受不了,就拿马潮说那样,每天练武,多次上阵杀敌,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伤,如果不喝酒根本受不了。
而钱邦芑等人则摆出历史典故,每次出现粮荒之后都厉行禁酒令,现在遭了这样大灾,巡抚衙门运送粮食的船只来往江上,三轮车马车每日充斥驿道官道,但僧多粥少,偌大成都平原还是出现粮荒,最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富户囤积粮食酿酒赚钱。
看大家吵过不停,杨轩则眼前一亮,烟酒税,好像在20世纪九十年代烟酒税就超过国税的2成,是政府主要财政来源。
相比普通农家子弟,这酒在古代勉强算得奢侈品,豪门大户每天暴饮终日,而平民百姓除了在红白喜事之外,其他的喝得不太多。
既然如此,何不推出酒赋呢?好像在平行的历史时空中,法国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就推出酒税,在古代向酒征税如同现代奢侈税一般。
本来以为大家会高声赞扬,只见钱邦芑、刘鳞长等人连连摇头,惊问其中缘由,原来酒税自古皆有。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曾主张“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商君书?垦令》),以限制酒的消费,防止大臣和百姓沉湎于酒,影响治理国家和发展农业生产。可见当时秦国对酒不仅征税,而且税额极高,是酒的实际成本的10倍。
汉武帝时期,国家改变了税酒政策。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在桑弘羊主持下,决定“建酒榷以赡边”(《盐铁论?忧边》),即实行酒专卖,以所得专卖收入供应边疆用兵军费。
从此,酒的生产和销售均由官府控制,实行官酿官卖,不准私人酿造和经营。
三国时期魏、蜀多禁止酿酒,吴国则实行酒专卖。
西晋和东晋则对酒实行征税制,有时也因灾歉实行禁酿。
隋初也实行酒专卖,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止酒专卖,不再对酒征税。
唐初也不征酒税。建中三年(公元782年),为筹措军费,由官府置酒肆酿卖,每斛收钱3000;禁止民间酿酒。
北宋对酒仍行“榷酤”法,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北宋在全国设榷酒务1800多个,东京每年榷酒收入40万贯以上,秦州、杭州30万贯以上,这一年全部酒课约1360余万贯,卖曲钱约100余万贯,高于同期的商税收入。
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以米曲价高为由,规定上等酒每升增20文,下等每升增18文。
明朝酒税分为酒曲税和销售税。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规定,百姓造酒自家饮用,不征税。
英宗正统七年(公元1442年)规定,各地酒课收贮于州县,以备其用,酒税就成为地方税了。
但朝廷虽然有规定,但实际收得非常少,比如在崇祯年间江南征酒税,官为纶栗,每酒一斤,纳钱一文,改槽坊为官店,建者依私盐律治罪。
即便如此,但各地征收上来的酒税仍然非常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大明从上到下小民思想,从上到下怠政思想。
例如洪武年间山西有关税吏提前完成税收工作上奏朝廷请求封赏,但朱元璋反而认为其鱼肉百姓,而将其削职为民,如此大大损害各地税吏的积极性,到最后税吏以不征收税收、少征收税收为荣。
但现在不同,不但以集市为中心建立乡公所保证税收征收,作为穿越者更明白税收真正来源。
在那以后,颁布酒税,在粮荒期间酒税征收到太平时期一倍以上。
食盐生产与零售环节不易控制,但经销批发缓解容易受控,如此食盐是在生产零售环节施行备案制度,而在批发商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
而酒则不同,生产环节非常容易受控(特别对大作坊),而在零售环节不易控制,如此方式改变,那就是生产环节施行特许经营制度,而经销零售则施行备案制度。
按照北宋模式,上等酒每升(2斤,一般500毫升一斤)20文铜钱,中等就15文铜钱,下等酒10文铜钱(北宋是上等20文、下等18文),向经销商销售时征收酒税。
饥荒时节为了减少粮食消耗,酒税征收比例则可上调,如上等酒每升40文铜钱,中登酒30文铜钱,下等酒20文铜钱。
新的酒税明显有点奢侈税的味道,或者尽量照顾普通大众,即便在饥荒时节酒税也与过去太平时节相差无几,普通大众受影响不大。
而那些喜饮上等酒的即便多一点银子,但一个个本来就有钱,多这点银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酒税与盐税不一样,在古代食盐是不论富贵贫贱每天都要吃,如果不吃的话会腰腿无力,根本干不了农活。
而酒则不一样,虽然大家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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