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旧知县,新知县(2/2)
下几点:凡钱粮仓库等财经事务方面的移交审计,限定在两个月内完成,“旧任官造册以二十日为限,新任官查核转送以四十日为限”;“仓粮在五万石以上,钱粮在五万两以上,展限一月;十万两以上,展限两月”,依此类推。我大清的做官教科书中,都将抓紧审计前任账簿,作为新官到任马上就得展开的首要之务。新官完成接盘审计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造具册结”,就是出具旧官离任移交结束、查核无误的证明一式多本,逐一签名盖章后,报送上级州府。上级州府应于文到五日内派员核实无误后,加盖印章,一面报送本管道再加查核,一面报送布政司转呈巡抚、总督,最终送户部存查。为杜绝现场监交和层层复核过程中的渎职舞弊,眼下的乾隆老儿就给各行省当局追加规定:州县交代清楚,取结送部时,应将监盘委员职名一并送部存查。如果发现问题,比如钱粮亏空,而监盘之员意存偏袒,勒令接收,督抚必须据实参奏。
这种事情,每一个户房典吏都会深深地陷入其中。如果两边顺利的交接,那也罢了。要是新任知县非要较真,‘鸡蛋’里面挑骨头,就算是岳文海这样的老鸟,又如何能一点手尾不漏?那样一来,陈惠在新任知县心目中又会是什么一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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