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二)(1/2)
云雷自己房间里所有的插座,即便是买许多插排,让插头变多,几十个充电电器也足以将其占满。而且,还不好对时常到他房中,要给他收拾房间的云舒解释。
所以,云雷筹划着,是不是该搬出去住了?毕竟,前几日,给那个地产大佬治病,还得了一套精装公寓。可是要搬出去住,又怎么跟云舒解释?他和云舒姐弟二十年,骤然搬出去,云舒怕是会伤心……
正瞻前顾后,不知如何是好时,眉妩的话提醒了云雷:“相公,既然这东西不方便自己买,那么,咱可以借别人的用一下!”
云雷陡然反应过来,旋即眉头一皱,又道:“可是,考试都考完了,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怎么借?”
“这也简单。明京有一千多万人,还有那么多汽车。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汽车都有电瓶。相公找个人群密集之处。朝这些人的手机和汽车里的电瓶借一点电,对相公来说,易如反掌。”
“也不用借太多,每个电池抽十分之一的电量,积少成多。便足够相公修行用的了!”
云雷倒吸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点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
正所谓,旁观者清。倒不是说,云雷想不到这个办法。云雷原本也借用过明京大学众人充电电池中的电能,供自己修炼所用。不过,那也是一时应急。后来,有了诊所中的病号以后,便不再这么干了。
毕竟,这么干稍微有点不厚道。可是,对于眉妩这个鬼物而言,不遵循人世规则,已有百年之久,却没有这些约束。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不是顾及厚道或者不厚道的时候了。
眉妩一言点醒云雷,让云雷觉得明京这个繁华之地,有无数潜能。简直就是他修行的宝地。
明京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各色充电电池,每个电池十分之一的电量,积累起来,便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如果云雷每天出门转悠一圈。即便只能在他走过的路径上,感应到万八千个充电电池,并通通吸纳其中十分之一的电量。每天也会吸纳到足够他修行的电能。
虽然,筑基期对于任何修行者都是一个巨大的瓶颈。需要吸纳的能量巨大。但是,按照云雷这个吸纳和消化能量的速度计算。筑基期,对于云雷而言,也不过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在明确了修行方法后,云雷不再考虑买不买充电电池的问题。而是打开了电脑,点开地图。和眉妩讨论起明京人口哪里最密集,与上下班高峰期。
只有找到了人更多的地方,才能感应到更多的充电电池,才能在遛弯的同时,吸纳更多的电能,才能让修炼速度变得更快。
而眉妩在明京飘荡数十年。云雷去过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过。自然对明京更熟悉。便指点着地图上的位置和云雷讨论起来。
指点中,云雷问道:“你以前说过,诸空相派了一个木魑,在明京统领鬼物。而且,明京还有一个鬼物聚集之处,你知道在哪里么?”
眉妩指点了地图的某处,对云雷道:“就是这里!天华小区!”
云雷惊讶道:“嗯?这不是那个著名的烂尾楼小区么?听说,这个小区自从开工,便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难道就是那木魑做的?”
眉妩点头道:“应该是!虽然我只去过几次,但是,我却能感应到。那个天华小区,原本就是一个阴气浓郁的所在。想来,是以前此处有过大规模的杀戮。地下也应该有不少尸骨存在。周围又因为拆迁,变得人烟稀少,所以,木魑才会将此地选为明京鬼物的聚集之处。”
明京此地,是华夏历朝旧都。其中,各种厮杀争斗,就从来都没停止过。虽然,历朝也不断清理这些尸骨遗骸。但是,偶尔有那么一两处遗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云雷听眉妩如此说,却一皱眉,问道:“据我所知,鬼物虽然畏惧阳刚之气和各种雷电之力。但是对人却没有什么畏惧之感。甚至需要人的元气进行修炼。为何这个木魑不选一个人烟密集一些的地方?而且,还要阻拦这个小区的完工进度?”
眉妩苦笑道:“自天地灵气退潮,末法时代开始之后,世间鬼神便少了八成。虽然对于鬼物而言,即便天地灵气退潮,也可以借着人的元气修炼。”
“但是,在电气时代降临之后。我们这些鬼物突然发现,人类居然对雷电的掌握和应用到了如此程度。每家每户所用的电能之强,即便是结丹期的鬼物,也要顾忌几分。”
“因为人类用电而莫名其妙被消灭的鬼物,更是不计其数。这些鬼物的消亡,甚至连将其灭亡的人类都没察觉到。所以,自人类对电能的应用普及之后,鬼物的力量,便前所未有开始的衰退。”
“东瀛那个巴掌大点的地方,当年号称有八百万鬼神。并有对鬼物记载最全的《百鬼夜行抄》,可如今,又剩下几个?”
“不得已,鬼物只能绕开那些已经电线密布的人类聚集之地。找一个电线不是那么多的地方,作为聚集之处。木魑也是不得已。话说回来,若不是前一段时间,陶夭红去郊外登上,我根本没有趁机寄居在她身上的可能性。”
云雷恍然:“怪不得灵异小说现在没那么兴盛了。以前那可是华夏古典文学的半壁江山!原来是见鬼的人少了,装神弄鬼的越来越多了。”
“还有,你叫我相公,是几个意思?”
“妾身被公子炼化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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