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武家官位制(1/2)
武家官位制的正式推行,是在天正七年(1582)二月。
当时幕府将军平手汎秀身居从一位,刚从左大臣位置上卸任,而二代目平手义光是从三位中纳言,领镇守府将军。
于是从此形成书面的惯例:幕府继承人理应在元服之后,被确认为世嗣之刻,直接获得“从三位中纳言兼领镇守府将军”的武家官位,接着随着年龄、资历的增加,逐步升为“正三位大纳言兼领镇守府将军”,然后在正式接任大权上位的同时,达到“从二位内大臣”。
再后面,是“正二位右大臣”,“从一位左大臣”,以及“正一位太政大臣”这个连平手汎秀目前都没有采用的最强尊号。
既然“武将官位制”完全掌握在幕府手里,那就是自己封自己,理论上是随便怎么搞都可以。但正因为此,随便乱来就没有意思了,只会让这个体系成为笑柄,失去广受承认的效力。
而且“正一位太政大臣”这个位置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从飞鸟时代开始的一千年之内经常虚悬,有“宁缺毋滥”的讲究。
公卿们虽然接受了“武将官位制”,唯独对“太政大臣”一职抱有较深的执念,认为天下可以同时存在两个左府,两个右府,或者两个内府,但不可有两个太政。
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如果幕府将军出任太政的话,朝廷这边仍然会予以承认,并自觉地让不让任何公家同时出任,就算有原来在任的也会劝说主动退休。
这一点公卿们的坚持倒并没有丝毫的坏处。
然后是三个异姓一门众家族。
畠山氏本来就有任职“卫门府”的传统,如今顺水推舟,规定以后每代继承人,元服之时受封“正五位上左/右卫门大尉”,正式继业时升任“从四位上左/右卫门佐”,待其立功或资历较久后晋升为“正四位上左/右卫门督”。
今川氏被分配到了地位类似的“兵卫府”,这是室町时期足利一门近支经常占据的位子。照例,每代元服时为“正五位上左/右兵卫大尉”,正式继承时为“从四位上左/右兵卫佐”,时间长了之后则是“正四位上左/右兵卫尉”。
至于三好氏有点麻烦,祖上最多也就担任过国司,上攀到几百年前的主支小笠原氏,才有人做到弹正少弼。那就不多想了,对应弹正台。具体官位分别是“正五位上弹正大忠”,“从四位上弹正少弼”,“正四位上弹正大弼”。
额外规定,今后这三家的次子、庶子、旁支们,若是才能出众,表现很好,可以特许担任“从五位上左/右卫门少尉”,“从五位上左/右兵卫少尉”,“从五位上弹正少忠”,也可以往上升阶,但不能与正牌家主平级。
正牌家主对幕府有十分突出的贡献,以至于认为“正四位上”不足够酬谢其功时,则破格晋升为“从三位参议”。如果是力挽天倾,扶保社稷级别的功劳,最高可达“正三位中纳言”。这将是除将军世系之外,武家官位的天花板。
这三家今后便可分别称作“金吾家”,“武卫家”和“霜台家”。
接下来,平手秀益、平手季胤、平手长辰、平手(野口)政利、平手(生津)贞常,这五个享受“同苗字”待遇的一门众,对应的是马寮、兵库寮、雅乐寮,木工寮,主税寮的位置。
其官历始于“正五位下”,终于“正四位下”。正常情况下的顶点是左/右马头,左/右兵库头,雅乐头,木工头,主税头。突出有功者升至“正四位下”或“正四位上”,特赐兼任“左/右近卫权少将”,贡献卓著者升至“从三位”,破格兼任“左/右近卫权中将”。
这个赏格在推行“武家官位制”的时候当场兑现了。
平手秀益受封“从三位右近卫权中将,兼领右马头”,平手季胤受封“正四位上右近卫权少将,兼领右兵库头”,平手(野口)政利受封“正四位上右近卫权少将,兼领雅乐头”。
除此之外,没有血缘关系的外藩们,又稍加划分。领地超过十万石的,或者有特别之处的,从“从五位上xx守”开始,以国司为家传官途。优先选择与自身领地符合的国名,不过并不严格对应。
平手氏家庙在尾张,初代幕府将军起于和泉,二代目则担任过近江守,所以“尾张守”、“和泉守”与“近江守”原则上需要避讳。然后上野、上总、常陆三国惯例以“介”代“守”。
地位较低的大名,则以“从五位下xx正”起步。对应的是律令制下的各司,比如采女司主官采女正,织部司主官织部正,隼人司主官隼人正,等等。
一共六十多国,三十多个司,其实并不够所有的大名分享,因此原则上允许重复任官,只要避免“同姓同官位”造成混淆即可。
外藩的家督随着时间推移,一般只会提高位阶,而不更改官职,常理是从“从五位下”到“正五位上”的程度。
少数优异者可授予“从四位下侍从”的兼任以示表彰。平手汎秀一口气给了十一个。
向德川家康这么特别显眼的,则任命为“正四位下左近卫权少将兼领陆奥守”。这也是“原本历史”上,信长死前德川家康所处的位置。
而幕府的直属家臣,则对应中务省、式部省、治部省、民部省、兵部省、刑部省、大藏省、宫内省八个律令制下中枢机关的官位。
起于“从五位下xx少丞”,再到“从五位上xx大丞”,然后“正五位下xx少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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