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七章 兵不厌诈(2/2)
指印。洪承畴从贼军投下城来的这卷纸上乍见王嘉胤、王二的死讯,心里也是吃了一惊,不过素有城府的他,表面上仍然无动于衷。
既然神南峪已入官军之手,王嘉胤、王二这样的大贼头已死,那么眼前这个宁乡县城早晚都是囊中之物了。
洪承畴看完了纸上写着的一个个名字,将每一个响亮的名号,与后面连带的真名对应了几遍,最终把目光停留在了王左挂等人提出的条件之上,嘴角动了动,脸上露出了似有似无的轻蔑笑容。
因为他很清楚,这样的事情根本用不着请示崇祯皇帝,甚至都用不着请示在山西督师的军机大臣李邦华,就可以十分确定,这样的条件是不可能接受的。
不过,正所谓兵不厌诈,熟知兵法的洪承畴打算先一股脑儿地答应下来再说。
在宁乡前线的大明官军,自然是洪承畴一个人说了就算,新任陕西总兵王承恩年纪虽然比洪承畴大了不少,但是在洪承畴的面前却没有多少说话的分量,至于李文云、钟得五自然也都是唯有听命的份儿。
虽然陕西总兵王承恩的心里还有疑虑,甚至包括李文云、钟得五等将领心里也直犯嘀咕,认为洪承畴一声令下,这些人都是立刻令行禁止。
不过,洪承畴虽然一股脑儿地全部答应了王左挂等人提出的条件,但是对于城中贼军的投降,洪承畴自然也提出了自己接受投降的条件。
既然王左挂已经派人在城头上摇着白旗高声呐喊要投降了,那么城中的贼军此时必然也已是失去了斗志,还不是任由洪承畴揉捏?
洪承畴也着人写了一道书信,用弓箭射上城头。
在信中他满口答应了王左挂等人的全部条件,但是却提出了一个要求:朝廷法度,凡聚众作乱者,平定之后一律执行十一抽杀法,十人杀一人。
也就是说,你想投降作官没问题,你想保留部众没问题,你甚至想回乡安置,也没问题,只要你答应了朝廷的条件,一切都没问题。
昨日之后,你王左挂及其麾下五部人马,不是还有总计两万人吗?
那么,很好,先杀两千,交出两千颗人头,看看你的诚意再说。
而且洪承畴还把最后的时限,限定在午时三刻之前,就是要逼着城中的众贼头来不及深思熟虑,以至于自乱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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