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一剑封侯(1/2)
张厉兵将手中的斩龙大刀猛然搠在地面,两手上扬,摆出投降的架势。而关春雷则是一种赞许的眼光凝视着对方,随即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
战局的突然逆转,令在场众人着实费解。原本志儿极其看好张厉兵以及他的斩龙大刀,胜利就在眼前,他又为何会放弃到手的鸭子呢?
“哥,这两人唱得到底是哪出戏,打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停下了。”
孙长空倒是场中少有不惊讶的,他盯着那柄最先落地的狴犴刀,旋即说道:
“九刀兽人关春雷实力之强,实属罕见。刚刚他故意将刀刃弃于地上,目的便是布阵。”
“布阵?布什么阵?”志儿不解道。
“刀阵,你看!”
孙长空说话之时,场中的关春雷恰好举刀念诀,说道“召回”,随之地上的七柄刀刃一跃而起,化为一条肆虐张狂的蜿蜒雷龙,停留于天空之上。
甄烈呆呆地凝望着那条令人敬畏的神兽,眼神中立即流露出钦佩之情。
“原来他可以这般强大,是我甄烈输了。”
思绪刚完,七柄刀刃四散解体,分别飞入到各自刀鞘之上,归于平静。
观众才算看清关春雷的实力,堪破胜负之关键。
关春雷赢得当之无愧。
至此,十一场比赛已经有十场完成对决,晋级的十人已经出现,眼下只需等待最后一场结束,今日的最强斗者初赛便能告一段落了。
最后上场的两名斗兽者都是名气较小、但实力不能小觑的黑马。身着一席黑纱的是掏心爪李利。穿素衣白衫、手持一柄无剑锷的定剑的兽人,便是近期声名方起的新人,一剑封侯。
这里的侯并不指喉咙,这个称号是场主高远山为之钦定的。原因是他看了对方一剑取胜的场面,惊声叫道“快剑神侯”之后,才想到替他另令“一剑封侯”的名号。
高远山与快剑神侯本是老友,可在三十年前对方突然消失,之后杳无音讯,这才断了彼此的联系。没想到三十年后,他居然有机会再见快剑神侯的快剑,自然会情不自禁地叫出好友的名号。
比赛结束之后,高远山将对方带到一旁,细问之后才发现,原来快剑神侯就是他的授业恩师。
三十年前,快剑神侯身染怪疾,将不久于人世。他膝下无后,为了将自己的一脉延续下去,他找到了当时仍处于孩童时期的“一剑封侯”,并钭自己一生所学全部传授于他,之后便撒手人寰。
一剑封侯出身富贵人家,只是近年来连遭霉运,才会家道中落,一蹶不振。虽学了一身本事,但仍没有谋生糊口的技能。无奈之下,他来到斗兽场一试,谁知他的一身本领立即便有了用武之地,战绩赫赫,一发可不收拾。
李利的身世比较一般,这里就不再赘述。
对决开开始。
凭着兵器的优势,一剑封侯一上来便占据了主动。不等对方近身,他已接连攻出一十三记封穴剑,目标全是身上的大穴死穴。挨上了,轻则修为尽失,基础全无;重则血气四散,一命乌呼。
不过李利也不是善与之人。之所以能入选最强斗者大赛,他的掏心爪有一大半的功劳。
掏心爪并不是一味地抢攻对方心门,而是以对方心脏为中心,进行一系列精妙绝伦的爪攻突袭。往往都是受制者挡得了上面却顾不得下面。抓得东墙,却补不上西墙。你的招式刚将他的左手摚开,却又被其另一只手钻了空子。所以与李利交手的人,常常都会陷入手忙脚乱的尴尬境地之中。
好在一剑封侯的剑极快,快到难以形容,难以置信。天下怎么会拥有如此迅猛的剑招,莫非他的手中有千柄万柄的长剑一齐发动吗?
然而,剑只有一柄,但一剑封侯可以轻易将之分成数之不尽的剑影。而且,所有的剑影都具有杀伤力,刺在身上便是一个血洞。无论李利如何抢攻,都无法攻入他的近身三寸之内。
渐渐地,李利气势下降,而一剑封侯的气力还很充盈。他发动了反击,出手便是一记光照信息八方、气掠天地的可怕招式。
这也是当日高远山所见识到的那招令他拍手称赞的剑招,被视作快剑神侯的成名绝技,飞蝗剑雨。
多如蝗虫一般的剑气剑劲,那将是怎样的一副场景?
在观众看来,赛场这中立刻昏暗一片,地面之上出现无数细小、多如雨点的黑影,影子的形状正如蝗虫那样,灵活小巧,身手矫健。
而在李利看来,他只觉得身体四周被成片的剑光剑影所包围,黑白相间,令他不知哪里是虚哪里是实。就这样,他被一连逼退四五十步,他的掏心爪虽是迅猛快绝,但比起飞蝗剑雨来还要逊色一些。李利甚至没有抵御的机会,他只能逃,一无所顾地向后逃窜。
“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只要让我抢到先机,我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李利期待着对方的失误出现。过了一会,飞蝗剑雨的招意渐渐颓败,又恰巧一剑封侯手中刚好懈怠,李利眼光毒辣,趁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赶紧进行反击,一记黑爪拨云当即将快剑荡开,另一只手穿出空当,径直撩向对方的胸口。
一剑封侯反应极快,在剑身弹开的刹那,他已退步疾撤。
可李利的胳膊似是能伸缩一般,身体仍在原处,可爪攻却是抢到身前,朝着他的心口奋力啄去。
见此危情,一剑封侯上身向后拼命仰伏,刚好避过爪攻的发力点。然李利变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