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八章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1/3)
温大佬慢条斯理表情淡淡。
他重新扣好因激烈动作而挣脱的袖口,抚平白衫上的每一个褶皱,并稍稍拢了拢略显凌乱的发丝。
这是风度,越是到这种时候有素质的人就越会体现出不同寻常的风度。
当然,我们通常要刻意或非刻意的省略掉前期及中间冗长的过程,达到那个统一而和谐的时间才进行表述,也就是——事后。
事后,赵二的脸看上去有些惨烈。
不过他并不在乎,整个人已经笑疯了,
“哈哈哈,温什么来着,温润如玉是吧,君子之风是吧,破功了没?”
温重酒从容的迈着八字步走开,根本没打算理这货。
林愁端着两个人的菜出来,对鼻青脸肿的赵二视而不见。
这货都能豁出老脸杵在燕回山和发生委大门口骂街,挨顿揍什么的最正常不过了。
倒是跟在他身后的雪人让赵二打了个哆嗦,
“我敲...ta怎么也跑出来了...”
雪团子y,
“我怎么就不能出来啦?我还交到了新朋友呢!”
雪人的新朋友当然是苏有容。
也就那么一瞬间的事儿,俩人突然就有了共同语言,或者说发现了共同的兴趣爱好,要互相交流观摩学习一下对方的收藏品。
嗯咳,引用雪团子大佬的原话,殊途同归,那应该叫做“凝固时间的艺术”。
把林愁听的一愣一愣的。
凝固时间的艺术?
——就那些印着黄大山脸的平底锅倒模?!
赵二从林愁手里夺过酒坛子,啪的一声排开泥封,
“吨吨吨吨吨~”
一边喝一边还不忘挑个分量足的大猪蹄子,拎在手里张牙舞爪着,
“这个好这个好,这个贼鸡儿下酒。”
“吃过多少家了,就林子你这儿的猪蹄最合我心意,皮连着筋筋带着骨,紧绷绷还忒入味儿,有嚼劲有咬头,越嚼越香~”
“别的地儿要么扒得软塌塌烂乎乎的一闻上去全是香料的味道,要么干脆就连个咸淡都尝不出。”
林愁制作的水晶肴肉(大猪蹄子)的手法以白卤和冷浸为主,更适合凉食。
无论是蹄筋肉皮儿都透着一股子“劲”,整个的大猪蹄子牙齿咬上去不撕出动静来就想撕下块肉来是绝对不可能的,每一根蹄筋每一丝纤维断裂的声音都恨不得让人听得清清楚楚。
林愁最推崇的也是整个啃,尤其是在他这个画风野性粗犷外加神神叨叨的小店,非要去骨切成薄片的话,美是美漂亮是漂亮了,总觉得少了点豪爽多了分矫情。
赵二用牙齿撕下一根完整的蹄筋,咯吱咯吱的嚼着,满脸的惬意。
q弹的肉质沁透着冰凉,肉皮胶质与蹄筋中更隐现醇和的滋味,越嚼就越是香气满满。
原色调的猪蹄未免显得有些单调,所以林愁特意配了两小碟香醋汁,香醋汁里有在酱油中浸泡过四小时的完整魔鬼椒和香菜根一同碾成的菜泥。
蘸上一点点,醋香缠绵,被酱油“铩”掉部分气势的魔鬼椒少了分尖锐多了些“弯弯绕绕”的辣,辣意与香菜、醋香在口腔里如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迷宫般循环往复,直到最大的主角——肴肉登场的那一刹那。
赵二“嗯”了声,
“这小碟子里的蘸汁味道很新奇啊,没见过这样的~”
温重酒的吃相就比他斯文多了,一口酒一筷菜,有条不紊。
偏长的头发被风一吹略显凌乱,然而看上去却格外风度翩翩又洒脱不羁。
温重酒说,
“难怪,冷涵特别提过好几次的肴肉果然有几分意思。”
“看上去素白干净没有一丝烟火气儿,难免就让人担心它太寡淡、没滋味,入口时才是它美妙之处的开始,真正活过来的时机。”
“明白了,林愁这里很多菜都是如此啊,是想表达‘藏着的滋味永远比客人能看到的更多’这样的意境么——林小子厨艺之道和八方楼可能截然相反呢,薛家对观感形意有所偏重,肯在装饰摆盘上耗费精力,至于林愁么...”
温重酒瞟了一眼盘子里并排躺着的有反有正的五个大猪蹄子,嘴角抽了抽。
林愁的第一反应:这话听起来有点耳熟...
随后是一脸茫然,我敲,我做菜的时候真有想过介么多的?
不管哪个神经哪个回路,他林大老板好像都和意境这种有深度的词汇搭不上边儿啊...
其他人可就不管那么多,
“温大人说的对啊~”
“对对对~”
“说的真好,特别对~”
温大佬的评语听起来很高大上的样子啊...
果然隔行如隔山!
咱们负责喊666就行了~
不光是女人,男人有时候也很喜欢帅哥的。
再说了,难道你们还不了解人类的本质是什么嘛?
——当然是复读机啊。
赵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长发及腰了不起啊,一看就不是啥正经人!”
黄大山友情提示:“mr.二爷,头发不要紧,要紧的是您得有那张脸。”
如果不是为了维持前辈高人的风度,赵二肯定会选择当场让黄大山狗带以祭苍天。
赵二的目光不怀好意的在黄大山身上扫来扫去,心道:
(果然有点诡异的赶脚啊,我赵二居然会对这样婶的碎催产生一种怕怕的情绪?)
(奇了怪了,听说那个红眼睛的特别厉害的样子,不过即使打不过的话也不至于害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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