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春醒(1/2)
鲍德温·德·布洛涅伯爵注视着国王手中海螺状的银马头角杯,琥珀色的酒沫从杯口泛出来,他想起了自己的兄弟戈弗雷,那家伙一定会喜欢英格兰宫廷的豪饮习惯吧。
“古代的米底人建造了埃克巴特那,据说这座王城一共有七重城墙。”埃德加喝了一口酒,“罗马人建立的君士坦丁堡有九十六座高塔和两重高墙,而我们想要的简单很多,一座双塔和双重城墙的林肯城堡,牢牢控制北方的埃尔宁加大道。”
鲍德温明白,这是国王的考验,修筑这样一座要塞对财力物力的要求都不低,而将伦敦通向约克的这一水陆枢纽交到他手上也意味着巨大的信任,一旦这座城堡落成,他将成为王国东境最强大的领主。毕竟,自罗马时代至维京时代,林肯都是不列颠东方的重镇,如今这座城市的人口也有七千多人,与约克的规模几乎相当。
相比起两位长兄,鲍德温觉得自己应该是最幸运的,尤斯塔斯是布洛涅的继承人,却完全在父亲的控制下,为了巩固与英格兰王室的关系,他被安排和埃德加的外甥女,苏格兰的玛丽公主订婚;戈弗雷虽然终于被许诺了下洛林公国的继承权,却不得不同意加入亨利皇帝在意大利的远征,去向圣彼得的宗座挥剑!而他作为家中幼子,直到五年前还注定要当一个教士,如今却拥有了爵位、土地和城池,列席王国议会,成为英格兰的重臣之一。
如果说鲍德温本人对自己的能力尚不自信的话,埃德加则从没有怀疑过这位未来的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受过完整的经院教育,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骑士,这两者很少能在同一人身上出现,在埃德加眼中,鲍德温与罗德里戈伯爵很相似,具有一种埃尔南·科尔蒂斯或罗伯特·克莱武的特质——天生的帝国开拓者。
对埃德加来说,这种封臣或许算不上最忠实可靠的那种,不过如果任用得当,完全可以担当方面重任。他不是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时刻猜忌着过于有能力的封臣——天主在上,他是威塞克斯的埃德加,不列颠与整个北海的霸主,他雄踞英伦,卡昂到罗斯基尔德的统治者们便时刻不敢松懈;他拔剑出鞘,条顿皇帝与罗马教皇都能感受锋芒。
不过,十几年来,列国畏惧的更多是英王本人,并非这个岛国,如今一切在悄然改变,英格兰暗中自废墟的灰烬里萌发,正在伸展枝叶,直至长成参天大树……
这一年的冬天极为严酷,自北海至罗马,王侯们如同冬眠的野兽,藏起爪牙,潜伏在城堡中,透过壁炉的一点热量躲避寒霜,埃德加也与整个王室搬回了伦敦塔中,在这里,近卫骑兵和皇家丹麦侍卫戍卫着高耸的塔楼,那些持双手斧的侍卫中有一支特别单位,被称作伊桑格兰(意为“灰面者”),在异教时代,这个名字意味着身披狼皮大衣,傲立在盾墙前方舞蹈咆哮的狂战士。
“今年冬季会冻死多少人呢?”王后听着灯油燃烧的“咝咝”声,放下了手中的针线。
“不会比十多年前多的,那时候诺曼人在冬天里也不歇兵,继续向北方进攻,从埃尔宁加大道到约克城墙,英格兰乡野里到处都是冻僵的尸体。”埃德加答道,他见过最可怕的场面,无论是前世的殖民地还是十几年前的英格兰,再恶劣的气候也不如一场战争破坏巨大。
寒风在石壁外呼啸,厚厚的帷幕挡住了冷气,壁炉的火光映照得室内一片亮堂,很快,两个人身上都不着片缕,滚烫的躯体因剧烈的活动而疼痛,埃玛至今都习惯不了这种狂放粗鲁,但她依然能感受到快乐,完事后,她用毛皮盖住下身,看着埃德加翻身到一旁,祈祷着天主能让自己再度开花结果。
他们喝过一些希腊人称作“大地之血”的葡萄酒,里面放了百里香、杜松子、曼德拉草和颠茄等各种药物,此时都有些眩晕——这种饮料自从被罗德里戈伯爵介绍到英格兰宫廷后便流行起来,埃德加发现了其功用,虽然并没有什么催欲的效果,至少能让自己忘掉旧伤的疼痛,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季节。
城堡的生活实际上很无聊,宴会的菜谱也比夏季时简单得多,不过埃玛倒是觉得英格兰宫廷的贵人们更加天质自然,没有法兰克人的矫揉造作。巴黎的晚宴上,人们经常故作风雅地讨论灵魂的不朽这类话题,可笑地模仿着苏格拉底和阿伽松的对话,然而一旦酒精的作用发挥起来,宾客的交谈便迅速堕落到最低俗和荒诞的层面,好似《萨蒂利孔》里面特里马尔乔的晚宴交谈一般,充满了狼人和女巫这样的内容。而英格兰人在桌案旁只做几样事情:痛饮、猜谜和大笑,国王有时候根据不同的气氛让人唱几首荷马或萨福的诗歌,无非是些饿狼在悬崖生食血肉,或是银叶酣眠在甘棠茵与冷泉旁的句子,无论唱的是什么,埃德加都会在宴会之后爆发出噬人的热情,如火焰般燃烧遍她全身,令她眼前漆黑,耳畔雷鸣,大脑轰轰——或许这才是她更加喜欢此间宴会的原因吧。
王后不无自私地企盼着冬季永远不要过去,这样她的丈夫才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只是二月到来后,青草开始萌芽了,这意味着四月时就会有足量的草地供军马食用。埃玛知道战争总会爆发在某处,而任何战争都可能让埃德加再度离开自己,她知道他心中对战争的热情永不会熄灭,哪怕他嘴上从不承认这一点。
实际上,这一年的平静持续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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