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塔纳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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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的母亲名叫“塔纳斯-白叶”,她来自于一个非常古老的家族,她的种族血统则是极为少有的纯粹上古精灵。
当然,虽然即使在永痕森林的精灵王庭之中,“白叶”家族也是一个足以称得上“历史渊源”的贵族家族,但是等到传承到塔纳斯女士这一代时,这个除了所谓的“纯粹上古精灵血脉”以外已经没有什么家当能够拿出来炫耀的破败家族早就彻底没落、泯然众人了,从这一方面来说,最后一个继承了“白叶”姓氏的塔纳斯-白叶女士甚至是这个没落贵族几万年以来培养出的唯一一个大师级施法者。
并且直到很久以前为止,随着塔纳斯“下嫁”给了一位人类男性并且被精灵王庭剥夺姓氏彻底驱逐之后,古老的“白夜”家族应该就已经完全消亡在波澜不惊的历史长河里面了。
也许在精灵王庭事无巨细的贵族记载名册里还能够找到这个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没有走上过台面的小家族的姓氏?但是对于已经不存在任何继承人的家族而言,仅仅只是一个姓氏的记载什么意义都不具备。
根据朋克继承到的记忆可以知道,拥有着“上古精灵”血脉的塔纳斯绝对称得上是精灵种族之中的超级稀有“大熊猫”,毕竟上古精灵的血脉传承至今太过于寥寥无几了,而如今还存在于精灵王庭的上古精灵家族们也大多与普通精灵有过通婚混合了“纯净的血统”,已经不复存在的“白叶”家族甚至能够称得上是永痕森林里的最后一个“纯血上古精灵家族”。
但是实际上,在一个如此残酷且实用主义至上的辽阔世界里,这样一个除了“历史悠久”之外没什么用处的非魔法生物血脉怎么可能得到什么特殊的优待或者重视?守序善良的精灵们又怎么可能因为他们的同胞拥有一份稀有的血统就对一位落魄的贵族高看一眼或者低看一眼?
除非一位精灵能够成为传奇并且主动抛弃姓氏脱离精灵王庭,不然所有的嘉奖和惩罚就都要严格按照所谓的“律法”进行执行…………这是王权的秩序、也是神权的规定。
在“法律”和“制度”这一方面,看似安居乐业、秩序井然的精灵们可以说已经把“有序”发展到了另外一个惹人反感的极端了,他们要求所有的事物都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律发展进行,上至传奇下至贫民谁都不许违背!
然而智慧生物之所以可以被称之为“智慧生物”,不就是因为它们很难会被“秩序”约束住思想乃至行动吗,即使精灵王庭的律法数量之庞大足以让几万本横跨各种领域的法规书籍装满几间大屋子,但是各种各样违背法律的事情在表面上自由和平、友善互助,实际上阶级森严、腐朽横行的精灵社会中还是屡见不鲜的。
而在很久很久以前,刚刚成为了正式级职业者的少女塔纳斯就是讨厌这些教条法律并且对它们不屑一顾的“叛逆者”之一。
具体的故事如果要回忆的话就实在有点老套了,总结来说,就是一个精灵少女偶遇人类少年然后恋爱结合共同生活的套路剧情,虽然身为上古精灵家族的千金大小姐塔纳斯-白叶和从来没有得到过贵族身份的“普通贫民”卡登克本来应该毫无交集,但是他们同为正式级法师的身份却足以让区区“贵族”和“贫民”的沟壑变得如履平地。
况且说起来,当时毫无疑问处于“精英阶层”的卡登克——也就是朋克的“父亲”还是法师公会一处偏僻分部的“首席研究员”呢,凭借他当年fēng_liú倜傥、不理会条条框框的风趣个性以及光明远大的职业者前途吸引刚刚走出永恒森林、刚刚脱离精灵王庭巡逻队“监视”畅享“自由”的少女精灵实在不要太容易。
于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从来都反感着自己“家族继承人”身份的塔纳斯那时候已经是一个正式级法师了,这也就代表着她翅膀硬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无视家族里那几个步入见习级都费劲的老不死“长老们”的意见了,于是为了和卡登克这个“普通人类”结为伴侣,本来就对自己那腐朽的贵族家族没什么好感的塔纳斯想都没多想就毫不犹豫的放弃了“继承一大堆破烂”的继承权和代表着沉重负担的家主身份,然后果断走出了永恒森林与拥有着一座简陋魔法塔的卡登开始了崭新的幸福生活。
当然,不管从精灵们的传统观念来看还是从生命教会的法律法规角度思考,塔纳斯如此独立自主的行为举动都完全是不可理喻的荒唐想法。
要知道,在精灵王庭和生命女神制定的刻板教条之中可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任何精灵王庭的臣民都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与任何外族生物发生“关系”,任何精灵贵族都不得与任何贫民阶层在任何情况下结为伴侣,所有违法者无论身份、地位、实力一概要受到永久驱逐出永恒森林的严厉惩罚,如果违法者拥有贵族身份,则要由精灵王庭剥夺其姓氏之后再作驱逐。
众所周知,精灵王庭的律法森严刻板、条款明确,相传他们甚至基于这样的条条框框驱逐过一位传奇精灵游侠,所以在塔纳斯毫不掩饰的违背了严厉法规的情况下,她获得的结果也就显得十分理所当然的了。
没有任何意外,还是一个正式级法师的精灵少女就被精灵王庭驱逐了,她被禁止再次进入永痕之森,也被禁止再使用“白叶”这个古老的贵族姓氏,后来直到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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