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孤雁(1/2)
篝火熊熊,云晓坐在火边,抱着狗子,面色从未有过的凝重。在他周围,围着几百人,全部落的成年人几乎都在,神情也都如她一般。
她的脚下有个竹筒,旁边摊开一张处理过的皮子,上面画满了看不懂的字符。
竹筒是狗子从乌头身上抢回来的,里面装着那卷皮子。
“这是东夷文字,应该记录的是青铜的配方和熔炼方法。”风桐在一旁说。
这些并不是云晓关注的重心,他转向一旁的明华,沉声问:“那个人死前真的喊出了子风的去向?”
明华的脑袋已经用麻布包了起来,坐在火边,脸色同样很难看,闻言他点了点头,“他是向下喊的,我都听见了,下面接应的人肯定也能听见。”
人们开始窃窃私语起来,黄子风在东夷人腹地往来纵横,靠的就是超强机动性和没人识破他的身份,一旦东夷人得到了消息,预先在涂山部落设伏……
“我们得要去找到子风。”云晓端坐不动,斩钉截铁说。
常阳立刻站了出来,招手大喊:“兄弟们,跟着我出山,这就走!”
“不行!”云晓抬手打断,“人不能太多,人一多就慢了,咱们是去救人的,不是去攻打东夷部落。”
“有道理。”常阳又大喊:“来十个人,跟我走!”
“你不能去。”云晓依旧阻止常阳,“子风不在家,你要是也走了,东夷人发动进攻,连个能指挥战斗的人都没有,这一趟我去!”
风桐在一旁听得不住点头,黄子风走的时候把部落托付给云晓,果然没有选错人。姑娘虽小,做事却极有调理分寸,遇到这么紧急的情况,依然能保持冷静。
十个人已经站了出来,传统的五男五女,弓箭手和刀盾手的组合,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训练,他们配合的愈加紧密无间。长戈不适合丛林作战,这样的战斗小队,绝对是最生猛的力量。
各部落都有女猎手,不过只是起辅助作用,将女猎手当做不可或缺的一环,子归部落还是独一份。
“明华,这次多亏你了。”云晓对着明华弯了下腰。
这次明华成了部落里的英雄,他不但找出了潜伏的乌头,夺回了青铜配方,还预警黄子风会有危险,如果不是他,真不知道事情会变得有多糟糕。
鞠完一躬,云晓领着十人战斗小队立刻出发,跑向了北方山谷。
救人如救火,一刻都耽搁不得,经过这一番盘问整装,大半夜过去,天都亮了。
常阳抱着脑袋,急得跺着脚追了过去,却毫无办法,云晓的命令他无法违抗。
云晓他们走了,折腾一夜,天都快亮了,却没一个人肯回去休息,全都忧心忡忡。如果黄子风真的出了事,刚上轨道的部落就完了。
山谷要塞,再一次打开了大门。
不等门开到底,鹿蹄声疾,云晓骑着雅歌飞蹿了出去,身后紧跟着不住低吼的狗子。
“狗子,看你的了,咱们一定要找到他!”刚出要塞,云晓大喊,狗子立刻咆哮着回应。由于没法循着黄子风的气味寻找,云晓只能凭感觉,想要找到并不容易。
她们离开不久,后面跟出来一对狂奔的猎手。
云晓急着找到黄子风,把自己的部队丢在了后面,他们出谷后将一直向东北,据说东夷涂山部落就在那方向。
紧要关头,什么都顾不得了。
这一队人过去后,紧接着是常阳他们领着一大帮部落里的人。
“从现在起,大门不要关,我就在这里守着等他们回来!”常阳大吼着上了城楼,表示子风他们一天不回来,他就不回家了。
其实何止是他,从今往后一段日子,要塞成了全部落聚集的地方,家家户户都时刻有人守在这里,日夜望眼欲穿。
…………
两天过去,又是一个清晨。
呦呦……!
一阵鸣叫声把黄子风惊醒,他连忙坐起来向下看。
狗子不在,没人预警,他格外警惕。
果然,树下有情况,一头斑斓花豹正在接近九色,悄无声息。
如果是一般的麋鹿,看见花豹只怕早就跑了,不过九色经历过许多次生死搏杀,并没有流露出恐惧,反而低下头亮出鹿角,不停刨着蹄子,做出进攻的姿态。
它可能是当世最勇敢的麋鹿。
黄子风笑了,花豹不是老虎,重量也就和人差不多,没有那么强悍的攻击力。而他全副武装,对于这头花豹并不太在意。
自从出了山谷后,他一直不解甲,这时从后背把青铜甲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拔出双刀,从树上跳了下去。
这头豹子太漂亮了,他都有些不舍得射杀。
有人突然出现在九色前,那头花豹吓了一跳,咆哮着退后了两步。
黄子风有心逗逗他,亮着双刀趴在地上,也学着它那样咆哮。
两边相对咆哮了几声,豹子知难而退,转过身跑了。
这是独居猫科动物的特性,它们不会冒险去进攻,否则一旦受伤,等待它们的必然是死亡。
黄子风曾经只凭一张弓直面大老虎,如今和花豹对峙,毫无压力。
笑着拍了拍九色,黄子风一愣,猛然转回了身,他听见那边有人类的惊呼声。
下一刻,两个人匆匆忙忙从山林里跑了过来,不住回头望。
这两人,一男一女,女人背后的筐里还背着个周岁大的小男孩,好像是一家三口,应该是被逃跑的花豹惊了。
看见这三人,黄子风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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