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因果业力(1/2)
“…”
不管是叶雏还是石天,亦或者是其它倾听的生灵,都是一阵无语的看着那一脸打趣的巨龟。
其他的人不好说什么,但是石天却没有什么顾忌,一来是他跟对方已经熟习了不少,二来则是他年纪本来就不大,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还是不是跟我说的一样,红莲业水跟红莲业火真水有什么区别吗?”
石天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只不过这里的人每一个都可以说是仙人一级的,就算他声音再小所有的人也都可以听得到,区别只在于想不想听就是了。
对于石天的话,那漆黑的巨龟也不在意,笑着开口道:“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
说到这里,巨龟的脸色认真的了起来:“水也好,火也好,虽然形态并不相同,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两者都是规则。”
“而红莲业火就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规则,一种只要是有业力,那就可以在任何事物中点燃的业火,只是因为其是以火焰的形态出现,所以被称为红莲业火。”
“???”
包括石天在内的绝大部分人就算听完巨龟的解释,依旧是一脸的茫然,一副理解不能的表情。
“原来如此。”
不过叶雏倒是露出了明悟之色。
据他所知,业力是因果律,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因果业力也常被放在一起提及。
先说因果。
每一个原因就有一种结果,这就是因果。
另外也可称为道德因果律,道德因果律应在道德领域中,正如物理领域里的运动律一样,业力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
用农作收成的话说,业力可解释成‘假使你播下好的种子,你将会有好的收成,假使你播下坏的种子,你将得到不好的收获’。
法句经中业的解释则是,心是善、恶业的主导者,假使你的语言和行为基於善或恶的发心,则愉快或痛苦,亦或者不愉快将跟随你,如同牛车跟随牛蹄,如影随形般永不离开。
所以业力就是一种行动,生命体中有一种动力,名叫本能倾向或意识等等,这种固有的习性推动每一种意识,包括推动心理和生理,这一动起来即成行为,这种行为的重复就是习惯,此习惯变成他的个性,在佛教中,这种过程就称它为业力。
打个比方,一个人酒后杀人,此为业力之因,酒醒后觉得良心不安,不但无辜断送了一个人的姓名,而且被杀者之妻眷儿女将孤苦无依,在极度良心痛苦,是杀人业因之第一个结果,及是果。
不久事发后被捕入狱,这是第二个结果。
因此其事业及前途皆一笔勾销,家庭亦为之破碎等……是第三个结果。
除了这一串连锁反应以外,此杀业还会使其来世受被杀者的报复和多病及短命之报,这在佛学上称之为异熟果。
这就是因果,也即是业力。
现代人阅读佛经,在看到‘因果报应’时,可能会感觉其有过分夸张之嫌。
例如,某经中说,于往劫时,有一人,在佛陀经过路街时,曾用几粒米投洒佛身作为供养及敬意的表示。经过若干劫之后,此人即因供养此数粒米之功德,感得转轮圣王之报,为世界之主,其国土、城堡、妻眷、珠宝、车乘……不计其数云云。
又如佛经中常说,作恶业之报应亦大得不可思议。
《贤愚经》中有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一婆罗门,因其母之教唆,侮辱比丘以百兽之名咒骂之。以此恶因,多生多世,竟感得一个鱼身,且有百兽之头,苦不堪言。教唆此婆罗门之母,亦堕入无间地狱中云云。
这样的故事,在佛经中极为众多。
佛经中所说的‘小因能生大果’之记载,就业力哲学之观点而论,则是确定不移之真理。
业力思想是‘同类相应论’,而不是‘同量相应论’。
就业力因果的现象来说,果的量确是常常比因的量来得大的。
佛教徒常以自然界的现象来说明此理。例如,一粒麦子所结的麦粒果实,何止十百?
叶雏曾记得一本杂志上说,今天纽约市之中心,价值万亿的曼哈顿岛,据说两百年前是从一个红印第安人手中,以两块美元买来的,今天曼哈顿岛的价值和当年两块钱的售价相比,显然不成比例。
但有人说,如果在两百年前,把两块钱存入银行,以复利计算,两百年下来也能成为一个极为可观的天文数字了。
这就是果量大于因量的事实,在生物界中亦极为普遍,如细胞的不断分裂,成长而形成各种个体。
一个精虫与卵子结合,分裂成二,又分裂成四,如斯不断分裂形成人体,合有万亿细胞。如果一个细胞的因,能够结成亿万细胞的果,则果量大于因量的事实,可能本来就是宇宙的一种常理了。
总结起来其实就一句话,因果产生业力,有因就有业力,有业力就有果,这是一种必然的关系。
而在这个神话般的世界里,业力又被富裕了更多的意义。
每一个生灵都拥有业力,因为不管是说话、还是走路都是因,有了因自然会产生业力,而有了业力自然会出现果。
这就是因果业力。
而在这个拥有神魔存在世界里,不管是因果也好,还是业力也罢,其实都是一种规则。
至于业火红莲则同样是一种规则,只要是存在媒介,就可以把生灵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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