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花雅争胜,醉满人间(3/3)
无量苦。’徽宗为恻然长思,弗以为罪。”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宣和中,童贯用兵燕蓟,败而窜。一日内宴,教坊进伎,为三四婢,首饰皆不同。其一当额为髻,曰:蔡太师家人也;其二髻偏坠,曰:郑太宰家人也;又一人满头为髻如小儿,曰:童大王家人也。问其故。蔡氏者曰:‘太师觐清光,此名朝天髻。’郑氏者曰:‘吾太宰奉祠就第,此懒梳髻。’至童氏者曰:‘大王方用兵,此三十六髻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宋人有此俗语。)
《贵耳集》(卷下):“袁彦纯尹京,专一留意酒政。煮酒卖尽,取常州宜兴县酒、衢州龙游县酒在都下卖。御前杂剧,三个官人:一曰京尹,二曰常州太守,三曰衢州太守。三人争坐位,常守让京尹曰:‘岂宜在我二州之下?’衢守争曰:‘京尹合在我二州之下。’常守问曰:‘如何有此说?’衢守云:‘他是我二州拍户(宋时称兼卖茶水饭食,或并蓄娼妓的小酒铺)。’宁庙亦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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