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节 战争危机(2)(2/2)
的,则称为下澳。洋人的船在虎门,接受虎门水师的查验,公文和货物都无误之后,会给上省执照,这时候引水职责就结束了,有时候是粤海关派来的胥吏接管,带领洋船前往广州,有时候也有广州有执照引水员负责,总之管理充满了空子。比如只要肯给钱,稽查的关口往往不会那么苛刻,对偷报漏报的货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不肯多花钱,就是所有流程符合规定,也会难为你,甚至无理由扣你几天都有可能。
因此一般洋船不但会按照各种潜规则掏钱,也会按照官府的要求,老老实实接受稽查,除非是那些走私船,正经来广州贸易的,都会留下成套的公文备案。
这一套管理程序,让三艘英国商船还没有到广州,相关文件就已经送到粤海关备案了,一般情况下,这些文件是没人会看的,可海关监督现在不是正上心为皇帝分忧,睁大了眼睛在抓这件功劳吗,所以就查看了这些公文,结果一查就真查出来了。
根据引水员按照规定,王绍敏等三名澳门引水员查验了三艘船,报告说船上都没有货物,船上各有“商梢三十名,大炮十六门,鸟枪二十枝,剑刀二十口,火药二百斤,弹子一百个。船名、船长姓名、人数,出地和国家等信息也都一一登记在册。”
那这些信息对比了之前哈拉尔的交代的情况,海关监督惊喜的现,这三艘船竟然就是哈拉尔交代的五艘船中的三艘,海关监督当即就兴奋了,感慨自己真是好事成双,这送上门来的功劳是一件接一件。
没什么说的,三条船全部扣下,人全部抓住。
但这三条船,可都是正经的东印度公司的船,船上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而且他们确实有把柄在手,加上昨天海关已经在东印度公司抓过人了,从船长到大班都不敢让三艘船的船长水手被官府抓走。
历史上,东印度公司也不是没跟当地官府生过冲突,甚至闹到对峙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过。比如广州一直对洋人设立了各种充满歧视的政策,比如不准窝藏妇女和军火、不准雇佣中国仆人、不准学中文、不准乘轿、不准进城、不准带家眷等等。
商人最多可以在城外的十三行商馆居住,可就算在这里,也不允许女人和武器进入。当地官府将洋人妇女跟大炮刀剑并列,虽然让各国商人十分不理解,可大家都从心里觉得女人跟武器的犯禁程度是不一样的,那些久经寂寞的各国商人,偶尔就会触犯这条禁令。
最早的是乾隆十六年时候,一个荷兰大班带妻子进入十三行的瑞丰行居住,结果甚至惊动了广东巡抚,被巡抚亲自派兵驱逐。
事实上他们不知道穿衣暴露的洋人妇女进入广州的街道上,会引起百姓的纷纷围观,这在讲究礼法的官员看来,造成的恶劣影响简直比大炮还要恐怖。
由于清廷一直出于强势地位,所以这些年洋人一直都很老实,尽管心中十分不满,可很少有人挑战这些禁令。他们只能自嘲,“我们这些可怜的广州外国人,都是身不由己的修道士,就连女人的声音都是一种奢侈品,广州的官员是不允许他们的外国同性们享有的。”
英国人自己都曾抗争过,东印度公司向两广总督写过抗议书,表明“全部大班(长驻广州商务人员)都是本国绅士,有的还是不列颠国家议会成员。公司人员每年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留在商馆,不准携妇乘轿进入,使他们感到被贬为卑贱种族的侮辱。”
但这些都没有用,傲慢的中国官员根本就不理会这些夷人的无理取闹,这个时代,居住在广州的洋人被称作番鬼,不能出现的妇女被叫做番妇,两广总督只允许番妇居住在澳门,就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由于在广州跟官府的冲突往往没有任何好处,作为“东印度公司特派委员会”主席,也就是俗称的公班衙大班的亨利布朗(he)在但凡有可能的情况下,都不愿意跟地方官府生冲突,可这一次真的不能让官府把人抓走,况且是抓走那么多人。
一旦抓走,史密斯知道,台湾的事情可能把东印度公司牵扯进来,但多少还有周琅组建的中国公司作为缓冲,可这些人一旦进入官府的大牢,一个弄不好可就很难活着出来了,对于满清的法律,史密斯真的是充满恐惧,因为他就曾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那件事到现在都让感到深深的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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