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管理蒙古,得学建奴】(3/3)
乌喇特部归附。 天聪年,1634年,林丹汗病死于大草滩,察哈尔、克什克腾部众相继归降。 次年,1635年四月,林丹汗之子额哲出降,献元代传国玺“制诰之寳”,察哈尔部灭亡。 鄂尔多斯部、归化城土默特一并归降。 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漠南蒙古各部王公台吉来盛京朝觐,奉皇太极为蒙古大汗。 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类似于唐帝对草原地区自称天可汗。 清主在汉地称帝的同时,也同时声称继承了蒙古的汗位,并得到了蒙古诸部的背书承认。 但李唐对于草原地区就是简单册封部落首领官职,并对部落冠以州名,最后再加以外交制衡,避免出现独大。 其效果甚至不如明代的经济制衡,突厥、薛延陀、回鹘、黠戛斯、契丹诸部竞相崛起,唐在漠北获得了一次次的战术胜利,却总是换来新的草原之主。 清代另辟蹊径,构建出了一套针对牧区的地方行政体系,盟旗制,将游牧部落齐民编户,禁锢在各自的小片土地上。 实质上,是将前代的众建分其势的治理原则,予以制度化。 清廷采取了直接统治的策略,称蒙古大汗,宣称直接继承了蒙古帝国法统;奉黄教,笼络蒙古各部的宗教势力。 对战略要点建城并驻军,由各路将军统辖。 对蒙古基层采取盟旗制,离散部落、齐民编户。 盟旗制大体如下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盟旗原则重新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直至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 其中,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在法理上是清朝皇帝,也就是蒙古大汗,赐给旗主的世袭领地。 旗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通过任命札萨克执政官而形成。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 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由清帝派人兼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监督属下各旗等职责,但无发兵权。 同时,清代严格限制各旗属民越旗游牧、耕种、往来、婚嫁。盟旗制下,蒙古诸部的经济基础实质上已从游牧制转变成畜牧制,实现了人口土地紧密结合,方便清廷统治。 至此,蒙古旧地被分割成内属、外藩共计262旗。其中外藩蒙古各旗主的权柄已形同西南土司,而内属蒙古甚至已经实现“改土归流”,由清帝直接派遣旗主。 有清一代,牧区再也无法自发形成新的权力中心,或者说,清廷成功把自己打造成了蒙古高原的新核心。 汉武帝大举讨伐匈奴,到匈奴分裂,南匈奴内附,再到匈奴统一,扶植汉奸政权,再到匈奴再次分裂,东汉驱逐北匈奴。两汉四百年,能比较有效的羁縻南匈奴的岁月合起来都不到一百年。而东汉驱逐了北匈奴,北匈奴的地盘也不过是被鲜卑占据。 而鲜卑,南匈奴,羌人的骚扰一直持续到汉末灭亡为止也未见消停。唐代,搞安倍都护府,狼山都护府,不仅授予漠北各部酋长官职的做法和明代差不多,而且维持时间都不超过三十年。 而唐朝近三百年,其实统治北边,只有十分之一的时间,并不算成功。 所以在韦爵爷看来,统治蒙古最成功的还真的得算建奴。 建奴在许多管理方面,的确很有天才,他们有自己的优势,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边外崛起的,他们更懂得关外部族都是怎么管理的,都是怎么样的想法。 不像汉人统治者,一开始都是想的好好的,过不了多久就改变了,或者放松了。百度一下“明鹿鼎记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状态提示: 【0917 管理蒙古,得学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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